1個“新”樓盤,每套房價約7.5萬元,均價1623元/平方米,這幾個數據在如今很多大城市看來有如天方夜譚,但它的確是深圳的個人合作建房者們的一次成功“戰例”。據報道,該樓盤實際上是位于深圳寶安區沙井街道的兩棟宿舍樓,因債務問題而被法院強制委托拍賣,以上便宜的價格就是個人合作建房者們通過競拍實現的(3月28日《法制日報》)。
有句話說得好,“貓有貓道,鼠有鼠道”,這些年見慣了雜草般瘋長的樓價,習慣了望著新開樓盤長吁短嘆,也見識了合作建房先驅者們的“潮起潮落”的不易,這“競拍現成樓盤為我所用”的新招委實讓人眼前一亮,得給它鼓鼓掌!
想那合作建房運動初起時的動機,不就是受不了那“價格離譜服務更不靠譜”的勞什子罪嗎?索性從拿地、建房乃至確定物業找幾個人自己干得了。但真運作起來,讓組織松散的自愿者們完成專業性極強的拿地、規劃、建筑等諸多事宜,確實有些勉為其難,且溝通成本巨大,這也是合作建房的前景看上去并不樂觀的原因。深圳的這個案例,可謂開辟了一條新的思路——一條龍建房困難,咱干脆買現成的。當然不從那“搭個泥巴架子就坐等收錢”的開發商那買,要買就從那特殊房源上下工夫,深圳合作建房者選中司法執行過程中用于拍賣的樓盤,可謂獨具慧眼。此種思路值得推廣。
算算全國多少金融機構哪兒沒幾棟抵押的房產?這些兜在手里不賣出去不還一個勁地折舊嗎?光這部分房源,我看還真可以好好挖掘挖掘;再數數大中小城市里有多少閑置的爛尾樓,可不可以利用起來?都說一寸土地一寸金,可有些爛尾樓盤一歇工就多少年,咱能不能好好利用利用?還有多少住宅樓在遠未到樓齡的情況下被一股腦地拆毀,背后掩不住蓋新樓以牟利的動機,這是多大的浪費啊!能不能規定,對拆遷未到樓齡住宅樓進行嚴格限制,空出來的房源再流通?還有那許許多多的公共設施,是不是也想想法子。
深圳這“借腹生子”的路子不僅是智慧之舉,更是有效整合社會資源的良好舉措,值得有關部門好好研究。
有人講,目前房價過高主要原因是市場供給不足,這也許是一個重要原因,但“供給不足”并不意味我們已經充分挖掘了現有的存量。現在一個不好的現象是,只要涉及到商業性用途,有利于提高物流資金流流量的項目,土地供應總會源源不斷;而往往涉及到廉租房、經濟適用性等盈利性不大的民用房,則土地的有效供給就成了問題。“最大限度保障社會公眾的住房需求”應當是公權部門的基本職能之一,只要把握這一點,政府完全可以在住房供給問題上配合這種民間自發的房源尋求努力,在作好增量工作的同時,充分挖掘尚可利用的樓盤資源,為民間資本“盤活現有資產挖掘住房潛力”之舉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比如對閑置的爛尾樓收回土地使用權,政府可注資或利用民間集資進行商用樓民用住宅化改造,并給予參與此行為的民間團體或個人以相關稅收減免;又比如在相關拍賣中,對于尚有價值的抵押樓盤,規定給予民間集資擬作為住宅樓改造的投資者以某些優先條件,以示鼓勵;還比如對那些“拆之可惜廢棄浪費”的雞肋公共設施,在城市規劃時予以變通,充分發掘其改造為低收入者居住用房的可能性。如此,既節約了資源,又便利了民眾,何樂不為呢?(雨聞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