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上海世博會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在浦東新區法院成立世博法庭,統一負責受理、審理、執行世博會舉辦和撤展期間發生在世博園區內的一般民商事案件;指定浦東新區法院管轄舉辦和撤展期間園區內發生的各類刑事、知識產權和行政案件,但依法由中級法院以上管轄的除外。世博法庭預計在世博會試運行期間掛牌。這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志先法官今天上午在北京宣布的。
在新聞發布會上,沈志先通報了即將實施的《上海市法院積極服務保障2010年世博會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邀請地方法院的領導前來發布新聞。
據沈志先介紹,《意見》共有20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明確了服務保障世博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強調了必須堅持平等保護原則,公平公正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堅持尊重世博慣例原則,善于依法運用世博慣例和規則處理涉世博爭議;堅持利益衡平原則,妥善協調各方權益;堅持高效便民原則,不斷提高訴訟效率;堅持公開透明原則,不斷強化司法公開。并建立專項審理制度,對涉世博案件實行指定管轄、集約審理。
世博會期間,在園區外發生的各類涉世博案件,則按照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法確定的管轄原則由相關區、縣法院或中院歸口受理,并由專項合議庭審理。
此外,對細化服務保障的工作重點,對立案、審判、執行工作也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界定了涉世博案件的范圍;要求加強涉世博案件的立案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調解優先,注重利益衡平,有效化解涉世博民商事糾紛;加大涉世博案件執行力度等。 (駐京記者 楊麗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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