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0日電 據中國建設部消息,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聯合發出通知,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
《通知》要求,加大房地產交易環節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力度。具體包括: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后,應當在10日內開始銷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非法預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認購、收取預定款等各種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而非法預售或變相預售的,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從嚴查處,直至取消開發企業資質。
加強對商品房預(銷)售活動的動態監管。各級房地產管理部門要抓緊建立健全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即時備案系統和房地產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商品房基本情況、銷售進度、權利狀態等預(銷)售信息應及時、全面、準確地在網上備案系統和銷售現場進行公示。嚴禁將購買的未竣工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對違規從事商品房預(銷)售活動的單位和人員,要從嚴處理。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從今年下半年起,用一年左右時間,集中開展一次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整治活動。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各級領導干部不得利用職權干預房地產交易活動。要建立房地產交易誠信機制,引導消費者依照法律法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加強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房地產交易信息共享、情況通報以及違法違規行為的聯合查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