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滬深交易所最新統計,中國境內1300多家上市公司中,完成股權分置改革或進入股權分置改革程序的達到1092家。這表明,為期一年的股權分置改革已接近尾聲。
據《上海證券報》統計,上述1092家公司市值合計34456.74億元,占兩市總市值的81.25%。
股權分置是指中國16年前成立股市之初,在制度設計時,為保持國有股東的控制權,規定上市公司約三分之一的股份可上市流通,即流通股,其余三分之二的股份暫不上市流通,即非流通股(國有股或法人股)。多年經驗證明,股權分置影響了證券市場預期的穩定,使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礎,也不利于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成為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的一大障礙。
去年4月,經國務院批準,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迄今為止,改革進展順利,并可望于今年基本完成。
現行的股權分置改革通過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支付對價(補償),即流通股股東每10股可獲得3股的補償,而非流通股股東則獲得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權。
業內人士認為,隨著股改的順利推進,改革的正面效應已經逐漸顯現。改革一年來,特別是今年以來,中國股市大盤穩步上漲,投資者信心逐漸恢復,上證指數從去年6月的998點攀升至3日的1697點。
國投中魯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學義認為,改革的正面效應表現為:價格圍繞價值波動的規則受到尊重,股市的投資價值得以提升;優化資源配置,逐漸恢復股市應有功能;改革破除了系列制度瓶頸,催生資本市場高效發展;中國股市半封閉狀態逐步開放,資本市場將更加“國際化”。
大唐電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裁曹斌表示,改革使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在公司治理上有了共同的利益基礎。非流通股股東的利益關注點不僅僅在于資產凈值的增減,也與廣大流通股股東一樣,開始關注二級市場的股價波動。現在上市公司的整體價值取向向市場看齊。公司不僅要回報大股東,還要回報所有的股東,這是一個重大變化。
劉學義認為,全流通的市場將對監管方式提出更高的全新要求。市場的各方面變化要求監管層采取措施,完善監管制度,提高監管水平和執法效率,以適應股改后出現的各種變化。
(來源:新華網,作者:侯麗軍、江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