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年多的政治博弈,美國國會參議院15日通過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最終版本,金融改革立法就此完成。新法案被認為是“大蕭條”以來最嚴厲的金融改革法案。
新法案著重強調了把所有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納入到宏觀審慎的監管框架之下。對有系統性風險的金融機構,法案提出了更高的資本充足率、杠桿限制和風險集中度要求。
新法案對銀行自營交易及高風險的衍生品交易進行了更為嚴格的限制,將之前缺乏監管的場外衍生品市場、對沖基金、私募基金等納入監管視野。
華爾街分析師預計,新法案中有關限制銀行自營交易、剝離部分衍生品交易等條款將使大型證券公司盈利下降10%以上。但這一金融監管新規對華爾街巨頭而言并非意味著世界末日的到來。
事實上,最終出爐的法案相比奧巴馬政府的最初構想,嚴厲程度已明顯弱化。例如,法案最終版本規定,銀行須將農產品掉期、能源掉期、多數金屬掉期等風險最大的衍生品交易業務拆分到附屬公司,但自身可保留利率掉期、外匯掉期以及金銀掉期等業務。
而商業銀行持有的利率合約和外匯合約約占銀行各類衍生品交易總量的九成以上,因此,法案剝離的只是銀行一小部分衍生品業務,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在限制銀行自營交易方面,最終的妥協結果是,允許銀行投資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但資金規模不得高于自身一級資本的3%。對于一級資本動輒成百上千億美元的華爾街巨頭而言,3%的上限意味著這些銀行仍可拿出數十億美元從事自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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