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月前,保監會頒布了《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正式為保險資金投資未上市公司股權“開閘放水”。
根據《辦法》,保險資金可以直接投資企業股權或者間接投資企業股權。直接投資企業股權,是指保險公司(含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下同)以出資人名義投資并持有企業股權的行為;間接投資企業股權,是指保險公司投資股權投資管理機構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等相關金融產品(以下簡稱投資基金)的行為。換句話說,保險資金同時獲得了有限合伙人(下稱“LP”,主要行為為間接投資企業股權)和一般合伙人(下稱“GP”,主要行為為直接投資企業股權)的雙重資質。
《辦法》亦具體規定,保險機構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的賬面余額以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等未上市企業股權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余額,合計不得高于該機構上季末總資產的5%。按照截至2010年6月底4.52萬億元的保險資金規模計算,預示著將有2260億元的龐大資本量可能進入中國私募股權市場。
目前中國創投產業正面臨著LP-GP鏈條中,LP方面資金提供的挑戰和困難。首先,與國外相比,中國的創投市場中LP種類甚少。通常海外基金LP的構成包括大學校友捐贈基金、高凈值個人/家族基金、國家主權基金、企業年金、金融機構、公共養老基金及母基金(Fund of Fund)等7種,而國內人民幣基金的主要LP主要為企業、個人及部分政府引導基金。
其次,LP市場中長期投資者缺乏。根據黑石和凱雷的年報,其長期投資者(公共養老金、保險基金、國家主權基金、企業年金、高凈值個人/家族基金、大學校友捐贈基金)的投資額分別占到投資總額的八成左右和七成以上。而根據中華創業投資協會今年9月初發布的《中國本土LP發展報告》,國內382家LP(按照數量)中,86.9%的LP都是企業類的短期投資者,其他種類LP(金融機構、政府引導基金、大學/捐贈基金、人民幣FOF和養老基金)的所占份額甚至不足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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