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來看,企業的每年可投資額和其主營業務當年的利潤掛鉤,且受企業總裁個人的偏好影響較大,企業并非最好的LP角色承擔者。
另外,中國創投產業的最大特點是投資主要集中在Pre-IPO階段。根據深圳證交所綜合研究所的數據,截至6月19日,創業板上市的57家獲得過VC/PE投資的公司中,VC/PE投資的平均時間僅為2年3個月,其中僅有兩家公司接受過VC/PE的第二輪融資。在國內,通常一只投資基金的有效期是5到7年,可適時延長兩年,若投資于早期項目,將無法在基金結束前透過IPO退出,這也難怪國內的人民幣投資,基本上都是投的Pre-IPO項目。而國外的基金可長達10 + 2年,而且公司尚未獲利也可上市,所以可進行早期項目的投資。
從這些數字不難看出,中國的創投基金運作有“短、平、快”的特質,這些又與LP市場面臨的挑戰和困難相關。投資者缺乏,導致GP的資金來源緊張,而更由于缺乏長期投資者,更進一步導致GP只能夠進行追求短期回報的投資。
從宏觀角度看,保險資金進入PE市場是改良中國創投產業生態的一個機會,但從微觀層面說,做GP或LP是保險資金的自由選擇,由此,我們不妨展望一下保險資金做GP或LP的未來。
如果保險資金做GP會怎樣?保險資金馬上需要組建投資團隊,要管理這么巨大規模的錢,比較不可能馬上建立懂技術及產業運作的團隊,去作早中期的投資。可以想象,剛剛進入PE市場的保險資金必然只能順應市場方向,繼續在Pre-IPO領域尋找投資機會,將為充滿過剩資金、處于項目“哄搶”的Pre-IPO市場“火上澆油”,增加市場泡沫。
那么保險資金擔當LP角色又會如何呢?首先這符合國際創投市場幾十年的發展經驗。國際創投市場中,保險資金通常是LP資金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如果保險資金擔當LP角色,也就意味著中國創投產業在LP方面多了一位優質的機構投資者,使得眾多GP有了新的資金來源,緩解創投市場一大難題。
美中不足的是,從已有《辦法》中“保險資金不得投資創業、風險投資基金”(VC)的規定來看,保險資金的LP角色僅限定于投資PE基金,這與保險資金追求“保值”與“流通”更甚于“增值”的特色有關。希望幾年后,中國的保險資金也能投資VC基金。
保險資金進入PE市場是不小的進步,向左走還是向右走同樣關系重大。(智基創投創始管理合伙人 陳友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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