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資陽中心支公司在2010年的經營活動中存在拒絕承保摩托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行為且情節嚴重。”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資陽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鄭覺新因對上述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撤銷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另外,前段時間被江西保監局處罰的國壽財險、人保財險等四大公司于于2010年4月16日—18日期間,存在拒絕或拖延承保交強險的行為。被處以罰款十五萬元的行政處罰。這也是保險公司因拒保交強險所收到的最大額罰單。
除此之外,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公司于2010年1月期間,“存在變相拒絕承保摩托車交強險的行為。”被安徽保監局處以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保監局對交強險的處罰細致越來越細致。
重慶保監局對保險公司拒保交強險行為的處罰也是大手筆,今年8月開接連開出7張罰單,內容都是“你公司在摩托車交強險業務經營中存在拒絕承保行為,我局決定責令你單位改正,并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此次受罰的公司包括永安財險、安誠財險、平安財險、陽光財險等7家財險公司。
虛列費用貼補交強險
4公司10張罰單97萬罰款
“虛列費用貼補交強險手續費”成為交強險的第三類罰單來源。10張罰單中,受罰的公司有渤海財險、安誠財險、天安保險、大地財險4家財險公司,5名員工。罰款金額共計97萬元。
殷樹森,在擔任渤海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邢臺中心支公司總經理期間,該公司于2008年4月-7月、2009年4月,分別以陰陽單的方式承保車輛保險業務49筆、交強險業務11筆,共計60筆,保單正、副本保費差額合計99120.50元。被撤換。
同樣因此被撤換的還有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業務管理部負責人張俊敏。
因“虛列費用貼補交強險手續費”被罰款金額最大的是安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09年6月9日至7月29日、2010年1月7日至1月27日,我局依法分別對安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發生的業務進行現場檢查。經查,你公司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間存在虛列業務及管理費、手續費支付不真實的問題,在200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存在虛列職工工資貼補交強險手續費等業務財務數據不真實的問題。”
安誠財產北京分公司被處以60萬元罰款,責令停止接受交強險新業務6個月的行政處罰,并責令改正違法違規行為。
另外,大地財險天津市南開支公司,因“未按照統一的基礎費率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以“企業非營業客車”費率承保事業單位非營業客車,共計11筆,違法金額590元。”等原因,被罰款15萬元,數額也較大。
強制投保人買商業險
4公司8張罰單58萬罰款
根據保監局網站處罰信息,四川保監局和湖南保監局對中華聯合、平安財險、人保財險、天安保險開出8張罰單,罰款金額達58萬元。
其中,罰款金額最大的是四川保監局對平安財險的罰單。平安財險資陽中心支公司簡陽營銷服務部“在2010年的經營活動中存在拖延承保摩托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及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的行為。”被保監局罰款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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