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券日報》保險周刊記者就交強險漲價相關問題走訪多家4s店、修理廠及車主,出乎意料的事,提到公司出售交強險虧損,九成車主都不是不相信。對于是否接受交強險漲價,所有車主都表示反對。
“客戶不應為保險公司核保問題買單”
“保險公司核保能力不行干嘛要讓消費者買單?”問及是否接受交強險漲價,一位劉姓車主直截了當地說道,“保險公司核保再嚴格一點我們接受,交強險不盈利,道德風險是主要原因之一,保險公司不能有效防范,也不能從消費者身上下手。”
記者走訪一家私人汽車修理廠,廠主李經理表示:“交強險并不是沒有利潤,前些年哪有什么交強險。現在每輛車都必須上交強險,但是出險的才多少?一年買一次,不出險錢就白交了。還是概率問題,這都是為強制那些不買保險的人出臺的。本來這些錢大家就不愿交,還再漲錢?”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引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交強險制度于2006年7月1日起實行。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個月內要投保交強險,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
劉姓車主也有與上述李經理類似的表述,“交強險理賠的額度都是很低的,也就是為了強制那些不買車險的車主。如果沒有交強險,他就什么保險都不買,出險了怎么辦?大部分人都是規規矩矩買保險的,除了交強險之外還會買商業車險。”
另外,劉姓車主表示,一般出險都走商業車險程序,流程比較簡單。“給你算一筆賬,北京現在有400萬車輛,每輛車每年繳納950元交強險保費,一年這就是38個億。保險公司說全賠出去了,還虧著,那是怎么賠的,沒人知道,沒有人去審計他的錢具體怎么賠出去的,沒有第三方監控。”
另一個有關費用的問題便是,車主是否交強險區域差異化費率。“我覺得應該差異化,不同的地方風氣和人的素質是不一樣的。道德風險無形中會加大理賠風險,在道德風險高的地方,理應提高費率。”一位車主這樣對記者表示。
“我覺得不應該差異化,就像車牌這個問題,在北京現在買個普通車牌號要四萬多,還要排好幾個月的隊。有人為了省錢就會去河北買個車牌,在北京用,誰也沒規定說河北的車不能在北京開啊。只要每年再開去河北審車就行了。如果實行差異化費率,可能也會出現這種狀況。”一位車主為記者舉起了買車牌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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