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省內保險業專家則認為,“這條新規好!好比不許醫藥代表穿白大褂進醫院賣藥一樣。雖然保險公司專業,但其實保險公司駐點人員流動性強,且專業素質和銀行柜面人員也差不多,新規出來后,銀行未來可以加強員工的培訓,提升他們的保險專業素養,而且都是銀行的員工,相對穩定,對消費者來說可能更方便一點。”
要點之二
每個網點只能與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合作
避免惡性競爭,江蘇銀保保費收入已占壽險市場一半
“銀監會此次規定每個網點原則上與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合作,這條是新的內容。”上述權威人士透露,銀行合作的保險公司多了,會導致保險公司之間惡性競爭,外地曾經有過類似情況,此次明確后,有利于市場的良性競爭、控制銀行的風險。江蘇在這方面,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合作是由各家銀行省行控制的。據了解,全省銀保銷售渠道1-9月保費收入占江蘇壽險市場的51%左右。
據了解,針對江蘇銀保銷售領域,省保監局和銀監局2008年曾共同發文制訂了很多規范辦法,比如要求保險公司駐銀行網點專員要掛保險公司標牌,以區別于銀行人員,如果銀行柜面人員在銷售中說不清楚,專員可以跟進,進行風險提示、產品說明等服務。
要點之三
保險產品不得與儲蓄存款、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混淆銷售
保險產品有風險保障,“存錢”概念與儲蓄不同
對于新規第三個要點,南京首批外資保險代理人、保險第三方保險服務機構負責人熊勇認為很有必要。他表示,目前老百姓在銀行購買銀保產品時會有幾大誤區:一、對工作人員的誤會。銀行人員與保險公司人員著裝不同,掛的標牌也不同,但實際生活中,老百姓不會太注意,往往出于信任將駐點的保險人員誤當銀行人員,而且老百姓習慣于買“自己想要的而不是必要的理財產品”;二、對銷售保險產品用語的誤會。雖然廣義上都是“存錢”的概念,但儲蓄的“存錢”與保險的“存錢”是有區別的。現在有些銀保產品吆喝年化收益率能達5%甚至7%,而實際上一般在2.8%-4%之間,銀保銷售人員在賣這些產品時往往還許諾送購物券,這都會讓消費者產生誤解。比如1萬元存銀行,按現在年利率2.5%算,一年后利息是250元,連本帶息是10250元,而保險的“存錢”時間要長,有三年期、五年期、十年期,如果年繳保費1萬元,必須連續交5年,如果1年后投保人要“取錢”(實際叫退保),那么1萬元本金就有損失了。銷售人員應該如實告知消費者,保險與儲蓄不同,它關鍵有一份風險保障;三、對銀保產品宣傳資料的誤會。監管部門明文規定必須由保險公司總公司統一印刷宣傳材料,各機構網點沒有權力自己打印。但有些保險公司就自己打印,在大堂內發放,讓消費者產生誤解。
消費者說
以為是銀行理財產品,
買完才知是保險產品
南京市民胡女士說,自己年初在一家銀行存錢時,聽銀行一位穿制服的工作人員介紹,有一款理財產品每年交2萬,5年以后就有現金返還,收益率比銀行存款利率高不少,而且馬上買就有200元蘇果券拿。胡女士說“自己以為是銀行理財產品就稀里糊涂地買了”,等簽合同時才發現落款是某保險公司,而且必須要交滿5年,本來想退的,后來覺得蘇果券已拿了,又是閑錢,保險也是保本的,就算了。“不過,總有點不爽,因為那工作人員看起來像銀行人員,而且也不說自己是保險公司的,賣的是保險產品而非銀行理財產品,也不告訴退保會有什么風險,幸虧我不等這10萬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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