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正式公布,引起了業界的廣泛關注。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出臺該《通知》,旨在進一步規范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切實保護銀行客戶的合法權益。
所謂銀行代理保險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保險公司委托、代其辦理保險業務的業務,這是銀行和保險公司采用相互滲透融合的戰略,將多種金融服務聯系在一起,并通過客戶資源的整合與銷售渠道的共享,提供與保險有關的一種金融產品服務。
從短期看,通過發展銀保業務,保險公司增加了客戶和保費收入,銀行獲取了低風險的代理收益;從長遠看,銀行和保險公司的經營理念和營銷手段都將隨之發生變革,市場運行效率和核心資源的利用程度都將得到提高,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的競爭力都將增強。
近年來,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快速發展,對促進銀行保險市場的發展,滿足廣大公眾的保險需求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也開始出現一些問題,比如,部分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過分追求業務規模指標和短期效益,存在不適當銷售,客戶權益保護和公眾教育工作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
充分保護客戶利益,是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健康發展的首要前提。商業銀行在開展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保護客戶利益,向客戶充分揭示保險產品特點、屬性和風險。同時,商業銀行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產品、基金、銀行理財等產品混淆銷售,不得將保險產品收益與這些產品簡單類比,不得夸大保險產品收益,應如實向客戶告知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電話回訪、費用扣除、退保費用等,力爭做到將“合適的產品賣給合適的客戶”。
在同保險公司開展合作方面,商業銀行應審慎選擇合作伙伴,并持續關注和評估保險公司合作狀況。同時,商業銀行總行應制定統一的準入、退出和持續性合作的相關規定,對合作的主體、方式和內容進行統一管理和授權。商業銀行每個網點原則上只能與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開展合作,保險宣傳材料上不得出現銀行標識,發現有問題的保險產品后應主動停止銷售。
在代理保險業務投訴處理方面,商業銀行應督促保險公司落實電話回訪并保存錄音記錄,共同做好投訴處理、風險處置應急預案。出現突發事件、重大投訴或其他重大風險事件時,應密切配合、妥善處理,有效化解相關風險,并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
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商業銀行應始終將保護客戶的利益放在首位,進一步提高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風險管理水平。此次《通知》的出臺,將有利于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有利于促進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持續發展,有利于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不斷改進相關服務,實現共贏。王信川
參與互動(0) | 【編輯:曹文萱】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