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見底的金融危機,讓中國保監(jiān)會進一步加大了對保險公司提高風險管控能力的要求。在日前發(fā)布的《人身保險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實施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中,要求保險公司建立三道防線,重點防范八大風險。
加強風險管理是壽險業(yè)發(fā)展的基石。在經營過程中,保險公司面臨的風險日趨復雜化和多樣化,從目前來看,主要有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保險風險、業(yè)務風險、操作風險、戰(zhàn)略風險、聲譽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八大類風險。
《意見》要求,保險公司應在這些風險分類的基礎上,結合自身業(yè)務特點,建立健全公司的風險分類體系,將各類風險進一步細化至次級分類及風險事件。并針對不同類型的風險,選擇風險自留、規(guī)避、緩釋、轉移等風險應對工具。
針對這些面臨的風險,《意見》要求,保險公司應該建立以風險管理為中心的三道防線或三層次的管理框架,即:第一道防線由各職能部門和業(yè)務單位組成,在業(yè)務前端識別、評估、應對、監(jiān)控與報告風險;第二道防線由風險管理委員會和風險管理職能部門組成,綜合協(xié)調制定各類風險制度、標準和限額,提出應對建議;第三道防線由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部門組成,針對公司已經建立的風險管理流程和各項風險的控制程序及活動進行監(jiān)督。
《意見》要求,保險公司應設立風險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風險識別,提供風險分類標準和風險識別方法,并建立公司風險庫。由指定的高管或專設的首席風險官負責風險管理工作。并將風險管理情況和績效考核制度相結合,以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管的風險意識和責任。對任何超越風險規(guī)定的組織和個人,將給予追究和處罰。
根據《意見》的要求,保險公司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風險識別和評估工作,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保監(jiān)會提交經董事會審議的法人機構年度全面風險管理報告。
有業(yè)內人士指出,保險公司做好風險管理的關鍵取決于是否建立了一套科學的決策制衡機制,而如何從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入手,不斷強化風險管控能力是擺在國內保險公司面前的當務之急。
據了解,《意見》將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后,于8月前定稿并完成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預計將于9月正式發(fā)布。 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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