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比約定時間晚辦212天,央視主持人趙普起訴所在小區的開發商違約,索賠15萬余元。日前,宣武法院已受理。
房產證晚辦212天索賠15萬
趙普的房子位于宣武區朱雀門。2006年9月,他與北京中集宏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購房合同,約定在房子交付之日起720日內(即2008年12月21日前)取得產權證,逾期一天,賠償總房價的萬分之三。
趙普稱,開發商去年7月22日將產權證辦下,超期212日。趙普多次要求開發商付違約金,并委托律師發函,對方一直未支付款。
趙普起訴到宣武法院,要求判令中集宏達公司支付15萬余元違約金。
昨天,記者聯系到開發商,一工作人員一聽此事立即掛斷電話。
目前,宣武法院已受理此案,將于近日開庭。
趙普稱未同意協商解決
昨天,趙普說,開發商解釋晚辦房產證的理由是建設時和相關部門的一些約定沒兌現,比如拆遷沒如期完成,但合同里沒約定這些情況可晚辦房產證。
趙普說,開發商曾和他協商,希望少賠一些,或以物業費折抵,他沒同意。
他表示,這樣做不是替別人出頭,其他業主的權益還需要自己維護,不能寄希望于別人。
去年5月,趙普指小區物業未向業主公示戶外廣告收益,認為此行為屬違約,訴至宣武法院要求判令物業公示相關收益。起訴后,物業公示了廣告收益,趙普撤訴。 (記者王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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