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款出游,在出臺嚴厲的處罰性規定的同時,應該從細節上對公款出國旅游行為進行規范。
日前,中紀委印發《用公款出國(境)旅游及相關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規定對公款出國(境)旅游的組織者,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開除黨籍,是黨內處罰的最高限定?梢姡屑o委等部門對公款出國旅游的行為要出重拳打擊。然而,單單依靠嚴厲的處罰,能否禁絕官員的公款出游行為?公款出國的官員,可以說無一例外都會聲稱是為了公務,沒有哪個會傻得到處宣揚是去旅游的。所以,關鍵是如何有效地識別出,哪些官員出國是真正為了公務,哪些官員出國是打著公務的名義變相旅游。
根據中紀委的《解釋》,公款出游行為包括很多“無實質性公務,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參加會議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游的行為”。這些公款出國行為可以說真的是不易識別。
此前,國家預防腐敗局在其官方網站開展的關于公款出國旅游的調查,其中一個問題就是:你認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是否會影響對外開放?有些官員可能就會把自己的公款出游行為與招商引資、地方經濟發展的問題聯系起來。這使得對其監督規范更加困難。
因而,治理公款出游,在出臺嚴厲的處罰性規定(比如“開除黨籍”)的同時,應該從細節上對公款出國旅游行為進行規范。比如,嚴格官員出國的次數,并對其進行嚴格的審核,對官員組團出國的更要睜大眼睛,盯住不放;同時可嚴格規定官員在境外的停留時間,對境外的花費設立上限,規定超出限額部分應自己支付。俗話說“世界上就怕認真二字”,治理公款出游,只要我們真正認真起來,不信管不住公款出游的官員。
盯住公款出游的官員,也不能僅憑相關部門的監督,“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對于公款出國的官員,完全可以在網上公示,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公款出游的官員,他們的特點就是偷偷摸摸,只要能夠做到公開、透明,公眾很容易跟蹤到他們的行蹤,相信可以剎住公款出游之歪風。目前,我們的社會觀念文化中比較缺乏的是納稅人意識。如果能喚醒公民的納稅人意識,便能加強對官員腐敗行為的監督,促進政府的廉潔高效。
另外,對于公款出游的官員,一經發現,除了例行的處罰外,還應該對其在媒體上曝光,讓媒體監督的作用發揮出來,給公款出游的官員以極強的輿論壓力,也以此起到相應的警示作用。
只要把這些工作落實到每個細節當中,官員再想動用公款出游就得考慮由此產生的風險了,或許以后也就不需要有關部門三令五申了。□本報評論員 高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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