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2日宣布,凡是民警存在通風報信、泄露警務秘密、說情托人等行為,將受到紀律處分直至行政開除的嚴厲處分,同時追究領導責任。
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傅政華在2日舉行的“北京市公安局2010年第三次紀律作風教育整頓大會”上宣布,民警凡是向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的,一律給予行政開除處分;凡是泄露警務工作秘密、違法辦案、辦人情案的,一律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凡是打聽案情、說情托人、接受吃請、收受財物的,一律視情節(jié)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
北京警方表示,這些行為構成犯罪的,堅決移送檢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民警出現違法違紀問題,要向上追究直接領導、上級分管領導的責任,被追究領導責任的領導,一段時間內不能提拔使用。
據介紹,此次北京警方把為親戚朋友問案情、打招呼,讓辦案單位盡量從輕、減輕處理這種看似人情世故的現象列為專項治理的重點內容,目的是從矯正不良習氣的末端入手最大限度地擠壓萌發(fā)違法違紀苗頭和問題的空間。
從現在開始的一個月內,北京警方將用一個月的時間集中開展以整治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打聽案情,通風報信為重點的全局紀律作風教育整頓工作。警方同時表示,歡迎群眾對整頓工作進行監(jiān)督。
記者了解到,北京市公安局黨委決定,今年將連續(xù)五次在全局深入開展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按照“什么問題群眾反映最強烈,就下大力重點整治什么問題”的原則,每次確定一個鮮明主題,每次治理一個重點問題,每次矯正一個不良風氣,維護首都公安機關良好社會聲譽和公正廉潔執(zhí)法的形象。(記者盧國強、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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