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韓樂悟
缺陷產品召回中至關重要的是信息搜集系統。它既被稱之為系統,就不能只有單一的信息渠道或零散的信息來源。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劉兆彬司長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需要建立醫療機構的事故傷害信息系統和企業的事故報告制度。
劉兆彬的體會是,任何一個立法、一個制度,除了主要的核心制度外,還必須有配套的分支制度,以使整個制度平衡、完整、協調、相互支撐、很好地實施。
我們現有的一些制度常常是要么太原則,要么“金雞獨立”、形成缺腿。這也是執行難的重要原因。
上述呼吁建立的兩個制度,正是缺陷產品召回制度中的重要配套制度。
已選7家醫院試點
人傷了先要去醫院,醫院要對傷者有個判斷,比如撞車了,人是傷是亡等等。來自醫療機構的事故傷害信息往往是第一手的,對政府監管部門、專家的分析判斷至關重要。難怪當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后人們反思說,如果醫院在發現一些同樣病例后及早向政府主管部門通報,受害兒童的數量會減少。
據介紹,在美國等發達國家已有這樣的經驗。美國已通過醫院,建立了一個完善的醫療傷害事故的調查信息系統,包括每年有多少人因食物致病等都要通報。
記者被告知,國家質檢總局目前與公安部方面已有信息合作。但這絲毫不能減弱來自醫療機構信息的重要性。事實上,公安的信息中有許多也是來自醫院。
劉兆彬說,醫院的相關信息比較集中。建立這樣一個事故傷害信息系統,至少給我們提供一些汽車、家電、兒童玩具、食品的第一手相關資料和數據。這樣我們才能有個積極的判斷。否則完全靠消費者個人來反映,信息太零散。而且不同渠道的信息可相互補充、互為印證,更有利于分析、判斷和決策。
記者了解到,所幸的是,目前國家質檢總局已經找到7家醫院,準備試點建立這樣一個系統。但第一步的信息可能還只是與汽車傷害事故有關。要系統地建立這樣一個制度,還要假以時日并獲得相關支持,特別是醫療機構的理解、重視,并創造相應機制和必備條件。
企業事故報告制度將作為立法研究課題
據劉兆彬介紹,他們了解到,在發達國家,包括美國、日本、歐盟等,還建立了一個企業的事故報告制度。即法律規定,任何企業,你知道了由于你的產品造成了事故,不管是人身安全還是財產安全的事故,你都有責任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這也是政府監管企業的一個信息來源和手段。企業要主動報告,不報告也不行,這是法律規定。”
與前面說過的醫院的事故傷害信息系統相比,這個制度又開辟了另一個信息渠道。企業的面更廣,它的信息又可與醫院的傷害信息互相印證。行政機關再建立自己的執法方面的信息系統,再加上消費者的投訴記錄、媒體披露的信息、司法系統接到的訴訟信息,甚至包括來自國外的一些信息等,“只有有了足夠的信息量,而且是來自各個方面的信息,你才能做出整理、判斷,才能做出有效的決策,才能使這個制度得到更好的實施。”劉兆彬說。
采訪中,信息采集制度對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反復被強調。不光是缺陷產品召回的監管,其他的諸如產品質量管理、特種設備監察等等,都離不開快捷、暢通、準確、多渠道、開放的信息采集制度。
不過,這一切只能不斷完善。劉兆彬告訴記者,建立企業事故報告制度,現在還沒有開始做,只是一個思路。“我們已做過一些調查。將來會把它作為立法當中的一個研究課題,一個努力方向。”
參與互動(0) | 【編輯:唐偉杰】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