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特殊的自然地理和人為因素的影響,目前中國的水土流失十分嚴重。為加快水土流失的治理,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3日審議了水土保持法修訂草案,針對水土保持的規劃編制、強化不同類型水土流失的治理措施、完善水土流失預防措施、加強水土保持監測和監督這4大問題,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受國務院委托,水利部副部長周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報告時指出,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和人們對生態環境要求的不斷提高,水土保持工作遇到了一些新的問題:水土保持工作統籌規劃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開展;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的措施不夠完善,不能完全適應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的要求;各類生產建設活動大量增加,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和治理的區域及對象已不限于現行水土保持法規定的區域和范圍;水土保持監測體系和監督措施不夠完善,不能滿足新形勢下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因此,有必要在全面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現行水土保持法進行修訂。”周英表示。
中國人口眾多,資源相對匱乏,人口、資源、環境的矛盾十分突出。中國也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水土流失面積大、分布廣、危害重、治理難,嚴重威脅著國家的生態安全、糧食安全和防洪安全。
根據2000年全國第二次遙感調查結果,中國水土流失面積356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37.1%,其中水力侵蝕面積165萬平方公里,風力侵蝕面積191萬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主要呈現4個特點:面積大、分布范圍廣;侵蝕形式多樣,類型復雜。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有水力侵蝕、風力侵蝕、重力侵蝕、凍融侵蝕和混合侵蝕等五種;時空分布不均。水力侵蝕主要發生在6月至9月,以長江、黃河兩大流域最為嚴重,分別達62.2萬和46.5萬平方公里,占流域總面積的34%和61%;土壤流失嚴重。由于水土流失,中國每年流失的土壤總量達45億噸,占世界年流失量的19.2%。
為此,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水土保持法修訂草案新增“規劃”一章,對水土保持編制依據、編制主體、規劃種類、編制要求等作了規定。修訂草案規定: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土流失調查,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水土流失調查結果劃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
針對水土流失預防措施不夠完善的問題,修訂草案規定:在水土流失嚴重、生態脆弱的地區,應當限制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活動。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開墾種植農作物。生產建設項目選址、選線應當避讓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以及容易發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區域開辦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產建設項目的,應當編報水土保持方案。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經批準的,生產建設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針對水土流失治理措施不夠完善的問題,修訂進一步完善了水土流失的治理措施,并強化了對不同類型水土流失的綜合治理。修訂草案規定: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水土流失治理;承包治理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的,應當簽訂承包治理合同,國家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生產建設活動中,單位或者個人對所占用土地的地表應當進行分層剝離,減少地表擾動范圍;生產建設活動結束后,對取土場和開挖面的裸露土地植樹種草、恢復植被,對閉庫的尾礦庫應當復墾。
針對水土保持監測體系和監督措施不夠完善的問題,修訂草案規定:對可能造成嚴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產建設項目,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對水土流失的監測,并將監測情況定期報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依法實施監督檢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拒不停止違法行為,造成嚴重水土流失的,報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查封、扣押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及施工機械、設備等。
此外,為了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嚴肅執法和加大對水土保持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使水土流失預防和治理措施落到實處,修訂草案對法律責任作了全面修訂,補充規定了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法律責任;細化了管理相對人水土保持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姚潤豐 崔清新 崔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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