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草案23日提請審議。引人注目的是,現行刑法規定了68個死刑罪名,這次擬取消的占死刑罪名總數的19.1%。草案取消了近年來較少適用或基本未適用過的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包括盜竊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等等。另一方面,將醉酒駕車、飆車等危險駕駛,不支付勞動報酬,非法買賣人體器官規定為犯罪。
一手嚴,把一些社會危害嚴重,人民反響強烈,原來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調整的違法行為規定為犯罪;一手寬,在死刑改革上邁出了最大的,并且是實質性的步伐。體現了我國刑法大修的原則宗旨:防衛社會、保障人權。
飆車、酒駕、逃薪入罪,可謂眾望所歸,生命和尊嚴至上,特別某些惡意行為已經危害到公共安全,不祭其殺手锏不足以防衛社會。而對13種死罪“放他們一馬”,則同樣以另一種方式,保障個人生命權利的方式,向生命尊嚴致敬。
此次盜竊罪免死,不能不讓我想起孟德斯鳩的名言,他說,在一個國家里,如果盜竊十塊錢和謀殺國王都是死刑的話,那么人們都去謀殺國王,因為殺了國王就竊取了國庫。而在俄羅斯,曾經搶劫和殺人的刑罰是一樣的,所以搶劫者經常殺人。他們說:死人是什么也不說的。
因此,少殺、慎殺乃至不殺,是對生命表達敬意,同時也能培養一種理性的公民精神。在中國現階段,完全“不殺”還不能過民意這道關,但是“死刑觀”的改變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兩百年前,法學家貝卡利亞提出人類應當廢除死刑的時候絕大部分人認為他是瘋子,到現代則成了一種潮流,據統計,世界上已有超過一半的國家在法律或實踐中廢除死刑。其中對所有罪行廢除死刑的有 83個;廢除對普通罪行的死刑的有 13個;在實踐中因不執行死刑而事實上廢除了死刑的有22個。以上共計有118個國家。
先有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復核權,現有刑法大修,法律現代化的步伐就在與生命、人權、理性精神的互動之中,加速合拍。這一接軌的結果將會如孟德斯鳩所說:法律就是理性,法制是國家的靈魂。付瑞生本報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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