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的“局長日記”當事人韓峰涉嫌受賄罪一案今天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上午9時30分左右,被告人韓峰身穿米色T恤、戴著黑框眼鏡被法警帶入法庭。公訴人指控韓峰在擔任欽州市和來賓市煙草專賣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錢物,與他人發生不正當經濟往來,收受賄賂101萬余元。
韓峰承認收受錢物這一事實,但他宣稱自己收受他人錢物只是嚴重違紀行為,并沒有違反法律,不是受賄。法庭并未當庭宣判。
今年2月,一個反映韓峰與女下屬有不正當關系以及貪污受賄行為的日記在網上廣為流傳。據檢察機關調查,韓峰曾拿出20萬元交給相關人員作為刪帖費用。記者莫小松 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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