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最“香艷”貪官:韓峰
原任職務:廣西來賓煙草局局長;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一審獲刑13年,并沒收其個人財產10萬元、受賄所得贓款約70萬元;
關鍵詞:香艷日記,女下屬,淫亂細節;
案情簡介:
2010年2月初 韓峰日記散見于網絡論壇,隨后韓峰被停職,接受調查。“香艷日記”很快被轉載于網絡社區,引發輿論強烈關注。
2010年3月1日 廣西煙草專賣局對媒體承認“日記門”內容并非“空穴來風”并宣布對當事人可能涉及違法違紀問題正式調查。
3月9日,韓峰涉嫌受賄被廣西煙草系統紀檢監察部門移交給南寧市檢察院進行司法立案偵查。
3月13日,南寧市檢察院報請自治區檢察院對韓峰進行逮捕,同日,廣西自治區檢察院批準對韓峰進行逮捕。
3月14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煙草專賣局黨組做出決定,開除其黨籍和公職。
2010年6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檢察院通報,廣西煙草局銷售處原處長韓峰涉嫌受賄,已移送審查起訴。
2010年9月2日日在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公訴,檢察機關指控韓峰涉嫌收受賄賂101萬余元。
庭審當日,南寧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公訴,檢察機關指控韓峰涉嫌收受賄賂101萬余元,其中包括一筆用于刪帖的索賄款。今年2月份,韓峰“香艷日記”在天涯社區首現之后,引起廣大網友密切關注,隨即國內知名論壇社區紛紛轉載該日記,社會關注度持續上升,并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 據檢察機關調查,為了刪除網上流傳的日記,韓峰于2010年2月14日至16日向欽州市某公司項目經理陳某索取現金人民幣150000元,交給相關人員作為刪帖費用。
據媒體最新報道,“香艷日記門”事件主角韓峰已于12月14日被南寧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有期徒刑13年,并沒收其個人財產10萬元、受賄所得贓款約70萬元人民幣。
點評:韓峰案是典型的因官員私生活不檢點引發關注,進而被查出腐敗內幕落馬的案件。韓峰作為一個貪官個體已經被繩之以法,但其貪腐行為竟然因“香艷日記”意外泄露方得以曝光,官方既有肅貪機制的缺位和無為值得整個社會為之反思。
參與互動(0) | 【編輯:鄧永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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