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4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未來兩年是香港財經市場的立法高峰期,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即將向立法會提交的條例草案多達七條,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形容,數量之多,可能是12個政策局之冠。而市場最關注莫過于立法監管股價敏感消息及成立保監局。
歐美爆發金融海嘯,香港的金融監管制度并沒有受到沖擊,但特區政府仍然不斷調整金融市場監管規則,確保規管架構符合市場需要。陳家強接受專訪時,闡述香港金融監管政策即將出現的轉變、新政策背后的理念,以及對國際金融形勢的看法。
未來兩年是香港財經市場的立法高峰期,包括立法監管股價敏感消息、成立保監局、設立投資產品調解機制、投資者教育局、證券無紙化、改革公司條例等等。而市場最關注莫過于立法監管股價敏感消息及成立保監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即將向立法會提交的條例草案多達七條,陳家強形容,數量之多,可能是12個政策局之冠。財經市場進入“立法高峰期”,原因是一些討論多年的構思,現時都已到達最后籌備階段。
特區政府的原則,是在立法加強監管金融行業之余,也顧及市場靈活性。即使是爭議最大的監管上市公司披露股價敏感數據立法,陳家強透露,在完成咨詢及統計收到的意見書之后,也顯示方案獲得市場普遍支持。
除了立法監管之外,特區政府亦會透過教育以及調解等多種方法,達致全方位保障投資者的效果。投資者教育局以及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在完成立法程序后,也可望陸續出臺。財庫局另一重點工作,是把原本由業內人士自行監管的保險業,改為由法定機構處理投訴,了結多年來關于怎樣監管保險業的爭論。
在財庫局的多項工作之中,最為艱巨的要算是把《上市規則》納入法例的計劃。監管上市公司活動的港交所《上市規則》,只是港交所與上市公司之間的一紙合約,即使上市公司違例,也不需面臨嚴重罰則,只是會遭公開譴責等輕微處分。
陳家強指出,早于1999年,特區政府已有把《上市規則》納入法例的構思。不過,股市運作千變萬化,而修訂法律卻要經過繁復的手續,因此立法工作遇到很大困難。在2007年特區政府曾考慮把監管大原則納入法例,把細節納入法例附錄,但仍然未能解決法例欠缺彈性的難題。
香港特區政府最新建議,是先把《上市規則》當中最重要的披露股價敏感數據條文納入法例,而在界定何為股價敏感數據時,則采用現行法例關于內幕消息的定義。
陳家強解釋,特區政府對于立法監管金融市場,是采用實務思維,一方面繞過了把整套《上市規則》變成法律所涉及的技術困難,另一方面采用現行法例定義,即是監管規則不會出現突變,令到市場人士容易遵守。
陳家強認為,監管規則貫徹始終,對市場發展十分重要。雖然如此,這并不是說法例必須一成不變。財庫局現時正著手重寫一些歷史悠久的法例,包括《公司條例》等,以確保法例條文符合現代商業社會需要。
香港穩健的金融監管制度,亦有助香港取得發展人民幣產品的商機。陳家強表示,預計在今年年底之前,香港將會有人民幣的證券掛鉤產品,令到持有人民幣的香港投資者,可以投資內地股市。陳家強又說,最快在今年之內,財政部將在香港發行更多的人民幣國債,對香港債券市場發展十分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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