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3日電 香港《明報》今日在“要聞”欄目刊發報道稱,香港衛生署從零售藥商取得萬輝藥業企圖逃避署方追查的信件“罪證”后,反擊力證萬輝“四宗罪”,包括涉嫌竄改兩項藥物文件、未得署方同意作不完整回收、取消120藥物注冊動機成疑,以及全廠40%藥物有效期與事實不符,已勒令萬輝實時停牌1個月,并交警方跟進。
香港警方12日晚實時拘捕該廠的4人,懷疑他們偽造虛假文件,并檢走一些證物進一步調查。
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將于本月31日,就歐化藥業毛霉菌藥丸和萬輝藥業問題舉行特別會議,討論特區政府在立法程序及監管過程中的角色。委員會主席李國麟認為,衛生署在事件中改變態度令人“感到奇怪”,批評有關單位“后知后覺”。
衛生署日前指萬輝回收藥品屬“低風險、不涉安全問題”,故毋須實時公開事件,但署方態度12日大逆轉,而促使事態180度轉變的關鍵,是署方在總藥劑師陳永健11日向傳媒說明后,12日從零售藥商取得一封萬輝于2月26日發出的產品回收信,信中指明回收是“避免衛生署查獲,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從而揭發萬輝在事件上諸多隱瞞。
副署長譚麗芬說,他們進一步調查發現,萬輝向他們提交的其中兩份涉及皮膚軟膏和鈣補充劑的藥品續牌申請文件,藥物有效期被人蓄意刪改至相差1年,由于這涉及虛假文件,已實時交警方跟進。
署方在2月25日接獲線報上門調查時,最初只發現萬輝全部459種注冊藥品中的56種有效期標示不符,但萬輝卻在24小時內主動向署方交代另有160種藥同樣有效期有誤,2月26日即通知署方自行回收。
“這次調查實際上遇到很多困難,對方很多不合作,很多資料也要靠第三方得知,個別處理步驟并不理想。”譚麗芬說,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轄下牌照委員會12日開會決定暫停萬輝制藥牌照1個月,并裁定該公司在制造216款有效日期“報大”半個月至2年的藥劑產品時,未符合“良好藥品生產規范”標準。
衛生署要求萬輝13日提交中期報告,交代回收進展,萬輝至今已回收市面80%問題藥品。署方指未能設定調查萬輝的時限,不排除將停牌期延長,若委員會認為萬輝生產的藥品不能符合安全和質量要求,會考慮永久吊銷其牌照。針對萬輝突然申請取消120種藥品的注冊,署方表示要“特別了解”,并會“進一步檢視當中是否涉及任何隱藏影響公眾健康的不當行為”。
萬輝藥業成立于1968年,公司網頁資料指他們是在2002年1月成為香港首批符合GMP規格的藥廠,目前約有1000間零售藥房銷售其產品,醫管局也有使用該廠出產的藥膏和鉀水,此事后會轉用其它代替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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