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31日電 近年一些受澳門特區政府監管期滿的經濟房屋,在市場上轉售、炒賣活躍,有價有市。坊間擔心獲特區政府補貼的經濟房屋,低買高賣,成了炒賣商品。澳門房屋局方面現正草擬法例考慮收緊申請經濟房屋的條件及延長經濟房屋的禁售期。至今累計合資格轉售經濟房屋近一萬九千個單位。
綜合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目前樓價高企,多了居民轉買售價較平的二手經濟房屋。北區地產業者稱,近年二手經濟房屋交投明顯增加,以去年為例,交投約較兩年前大增四成,買家以年輕人為主,因未有能力買貴價二手樓,亦有部分長者因被業主加租或收樓,希望找平價樓“落腳”。有居民直言,買經濟房屋是退而求其次,擔心樓價越升越高,再不“落錘”,便無法“上車”。
有地產業者指出,二手經濟房屋售價翻了幾番,但因漲價后仍較一般二手樓劃算。現在可轉售的經濟房屋,當年買入價很多介于十至十多萬,不過,受到整體樓價上升推動,二手經濟房屋現在四百呎的二房一廳為例,約需三十多萬;五百多呎的三房一廳,約五十萬。
有銀行業者直言,以炒賣二手經濟房屋圖利者相信不多,因經濟房屋要經過一段禁售期,即使轉售價可翻幾番,但亦需付出時間成本,回本率不高。相反,現今租務市場活躍,出租二手經濟房屋的回報率更可觀。
經濟房屋轉售應補地價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理事長葉建華表示,現時樓價高企,經濟房屋轉售回報率可觀,但本地經濟房屋轉售卻不用補地價,認為做法不恰當。
建議應仿效香港對轉售經濟房屋需補地價,同時,申請經濟房屋條件應加入入息審查機制,才能讓特區政府資源合理地分配,并強調特區政府要解決的是居民的住屋需求,并非置業需要。
經濟房屋申請條件將收緊
坊間要求特區政府修改經濟房屋競投法例,收緊經濟房屋申請條件、限制經濟房屋轉售年期及保持經濟房屋性質永久不變的呼聲越來越多。
澳門房屋局方面表示,局方現正檢討和修訂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據了解,經濟房屋法例的修改內容將包括收緊經濟房屋申請條件、參考工資中位數設定競投者入息上限;考慮延長經濟房屋監管期至十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