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7日電 澳門勞工事務局表示,特區政府正計劃設立欠薪墊支基金,進一步保障雇員的合法權益。現在若雇主實體因經濟或財政問題,導致雇員無法獲得產生自勞動關系的債權之清償,則社會保障基金以墊支方式支付部分薪金。
據澳門日報報道,對于立法議員李從正質詢建筑業欠薪情況中總承建商的責任問題,澳門勞工局局長孫家雄以書面回復表示,為保障工人權益,勞工局在接獲涉及建筑地盤的勞資糾紛投訴時,除會開立個案對直接雇主展開調查外,還會實時聯絡總承建商,責成其督促屬下之分判商立即解決有關的勞資糾紛。
對于聘有外地雇員的總承建商,勞工局會發出警吿信,促使其于限期內協助解決有關糾紛,否則勞工局便會通知人力資源辦公室,以采取進一步的措施,如暫時中止該總承建商的一切外地雇員申請之處理程序,從而達至保障工人的勞動權益。
孫家雄指出,現在并無法律依據強制承建商需統一經銀行轉帳發薪,以及為確保如期向雇員支付工資而繳交保證金。然而,澳門《勞資關系法律制度》有明確規定雇主支付工資的期限、地點,以及有關糧單中需載有的基本內容,故此,倘有雇主逾期發薪或不給予糧單,則權益受損的雇員可立即到勞工局投訴。
另外,根據法律,不論雇主實體是否在澳門設立或是否合法成立,只要工作關系是在本地區建立,以及雇員為澳門居民,則有關的工作關系受《勞資關系法律制度》的約束和保障,由勞工局監管。同時,若雇員為外地雇員,則根據輸入勞動力的批示規定,其雇主實體必須為澳門合法成立的法人或澳門居民,故不會出現無法監管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