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9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金管局及證監會就雷曼事件提交的報告8日公開,其中證監會就加強市場規管提出三個方案,包括仿效英國成立俗稱“超級監管機構”的統一監管機構;金管局則建議成立金融調解機制,處理投資者的投訴,并派出“臥底”專員假扮成客戶,監察不良銷售情況。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部分建議可于短期內落實,至于涉及修改法例的建議將會盡快咨詢公眾。
雷曼事件令社會關注特區政府應否加強市場監管,金管局和證監會上月31日分別向特區政府提交調查報告,部分內容8日公開,但由于部分內容或會影響調查及執法工作,需要暫時保密。雖然8日公開的內容中,沒有提及中介人和銀行在事件中的責任問題,但兩個機構就事件的檢討提出了數十項建議。
證監會在報告中建議特區政府檢討現行的監管架構,以適應香港發展為國際金融中心。由于銀行、經紀及保險公司等有不同角色,但因現時的金融產品不斷融合,不同行業銷售渠道不同,并接受不同機構監管。它建議特區政府考慮三個方案,首個方案是仿效英國成立統一的監管機構;第二是將系統風險與產品銷售披露的監管分開;第三是修改現時監管結構,以符合市場情況和所汲取的教訓。
在傭金方面,證監會要求中介人在出售產品時,要披露傭金數量,并要設立“冷靜期”,讓客戶考慮所作投資。另外,證監會稱,特區政府應考慮設立如申訴專員的機構,以調解投資者的投訴,并成立投資者教育委員會,加強投資教育。證監會同時要求特區政府重新檢討銀行結構組織,避免銀行利用存款途徑銷售投資產品。
金管局提出了19項建議,包括成立投資者投訴調解機制。金管局在報告中表示,傾向保留披露為本的監管制度,讓投資者有更多選擇,以符合國際標準。鑒于多國已成立專責處理投資投訴的組織,因此金管局建議成立有關的金融調解機制。
在杜絕違規銷售方面,金管局擬派出“臥底”專員假扮成客戶,監察市場是否有不良銷售;并建議簡化金融產品的銷售說明書,提出主要內容聲明,不能有逾三張紙的內容,令投資者明白所購買的產品;同時建議在投資產品說明書加入警告字句,例如“此結構產品包含衍生工具,如你不完全明白及接受所承擔的風險,切勿投資”等。此外,金管局建議限制以禮物作為銷售工具,并應檢討現時個人配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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