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8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消委會將首次就涉及有關雷曼投資產品的投訴,動用消費者訴訟基金,控告有關的金融機構。
有關個案的申請人于去年1月以50萬元買入與雷曼信貸掛鉤的票據,現正進入與消委會簽署有關訴訟協議的階段,訴訟最快在1至2個月內提出。消委會至今共接獲82宗申請動用訴訟基金的個案,11宗其后取消,過半數已與銀行達成和解協議。
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主席陳文敏表示,由去年9月至本月24日,該委員會共收到1.1萬多宗有關雷曼投資產品的投訴。委員會收到投訴后就聯絡投訴人,協助投訴人與銀行進行和解,或轉介至香港金管局繼續跟進,轉介個案占90%。
至于訴訟基金方面,由于投訴個案眾多,委員會研究各個投訴,以選取有代表性的合適個案進行訴訟。陳文敏說,這1萬多宗投訴中,委員會已處理943宗,當中有624宗投訴人已與銀行達成和解,其余300多宗則因銀行拒絕和解,至今仍未解決。
陳文敏說,為了找出有代表性、有指導性的案例,消委會花了相當多時間在個案分類及分析的工作,預計在1至2個月內將提出首宗涉雷曼產品的訴訟個案。申訴人在2008年1月,以50萬元購入與雷曼信貸掛鉤的票據。
消委會總干事劉燕卿說,該宗個案涉及誤導及失實陳述、合約文件簽名的法理效力等。另外有82宗申請提供法律協助的個案在處理中,涉及金額480萬元,相信下月中會處理完成。
至于首宗訴訟個案的進展情況,陳文敏表示,相信仍要等待1至2個月,皆因要待投訴人同意及接受委員會提供法律援助的條件,并簽回同意書。根據法庭的排期情況,即使即日入稟,18個月后可開庭已是十分樂觀的估計,排期至2年后才開庭也有可能,加上上訴等程序,可能已是3年后的事。他希望該個案2年后會有一審判決。
陳文敏說,如果在此過程中,申請人與銀行達成和解而取消訴訟,消委會也持歡迎態度,但從長遠考慮,希望能透過有代表性的個案訴訟,為投資高風險產品訂立指引準則。
被問及有關訴訟的預算,陳文敏說,不穩定的因素太多,因此難以推測會花費多少,訴訟基金現有1600萬儲備。他表示,對提出訴訟的個案有一定信心及估計有合理的勝算,才會動用納稅人的錢以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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