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1日電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十日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頒令,要求正在清盤中的美國雷曼兄弟亞洲投資有限公司(雷曼兄弟)遵從證監會通知,就證監會對迷你債券的銷售及推廣所作的調查交出若干紀錄。
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于去年十月三十一日向雷曼兄弟發出通知,要求交出其先前評估迷你債券的所有相關文件。證監會的消息說,當時雷曼兄弟內負責評估的是一個名為New Product Review Committee(新產品審查委員會)的內部委員會。證監會相信新產品審查委員會負責監督或批核包括迷你債券在內的產品,而這些文件與證監會正進行的調查有關。
雷曼兄弟的律師收到證監會的通知后,提供了若干文件,但拒絕交出另外十七份文件,理由是這些文件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不應向證監會交出。
證監會認為,雷曼兄弟提出這些文件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看來是由于新產品審查委員會一名成員是雷曼兄弟的公司律師所致。
證監會不同意這些文件的全部內容必然屬可有效提出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并指出雷曼兄弟應該要遵從證監會通知,向證監會交出這些文件。自去年十二月起,證監會一直與雷曼兄弟的清盤人及律師進行商討,但有關法律專業保密權的爭議仍未解決。
證監會表示,向法院申請展開這項法律程序,是要確保有關爭議得到獨立的裁決。
此案已排期于今年七月二十二日進行聆訊,目前正待法官作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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