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25日發表的最新一份審計報告,嚴厲批評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犯下行政混亂、亂發薪津、浪費資源、培訓課程管理松散及帳目不清共5宗罪。
“有規不依”亂批薪津問題成為報告主要抨擊對象:該局在預期會虧損情況下,2008-2009年的浮薪按年勁升11倍,從40萬元增至490萬元;金融海嘯后大幅調高應酬開支限額,總裁級早餐開支升1倍,升至每餐250元;3名員工違規申領全額房屋津貼,享用雙重福利;花紅機制混亂,有被評為優秀的員工僅獲最低花紅,部分不達標的員工卻獲第二高的花紅。
金融海嘯下,生產力局預期2009-2010起一連3年營運虧損累計將達6400萬元,但2008-2009年度照樣發放490萬元浮薪,款額較上個年度的40萬元急升11倍。雖說浮薪用以獎勵優秀員工,但生產力局發花紅沒準則,2名員工表現被評未達標準卻獲發500及1200元,逾百名只被評僅合格的員工獲500至5000元花紅,但有被評優秀者只獲最低花紅。
生產力局又大增應酬開支,去年10月起該局應酬開支限額急升14%至108%不等,但調高限額理據沒有記錄在案。總裁及副總裁早餐人均開支由120元增1倍至250元,足可在5星級酒店享用自助早餐,午餐及晚餐也升至450元及500元。一般員工早、午、晚3餐限額,也分別升至150、300及400元,升幅介乎14%至25%。
審計報告又披露,該局總裁馮永業因薪金及花紅基數較高,故獲12.5%約滿酬金;他今年6月續約時以“其它職員都有15%約滿酬金”為由,獲理事會批準調升至15%。審計署批評,理事會處理申請時未獲全面的數據。
根據生產力局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標準守則》訂明,如職員或其配偶曾獲特區政府或公款資助機構提供任何形式的房屋福利,入職后可享的房屋福利或被削減。但審計署發現,該局有3名高級職員違規申領全額現金津貼,有享用雙重福利之嫌。
職員A早年就職公款資助機構時已領取全額房屋福利,但入職生產力局后再申領津貼,生產力局以他入職后福利減低為由要求負責審批的委員會批準申請。審計署卻發現,職員A入職后基本薪金較之前高21%,計及現金津貼后更高49%,而且他早于前職已領取房屋福利。審計署建議,生產力局檢視有關員工是否違規,考慮是否向有關職員追討。生產力局稱會仔細考慮所有因素,包括合約規定、法律及員工管理影響再決定。
審計署又踢爆,原為公務員的職員C今年以沒有現金津貼就不過檔為由,即使他已在前職領取過房屋福利,過檔后仍獲全額津貼,但職員C提出有關申請時沒被紀錄在案。數據顯示,該局副總裁林植廷為其中一名于今年從特區政府其它部門轉職到生產力局的高層職員。對于林植廷是否職員C,生產力局接受查詢時不予置評。
生產力促進局回應,過去數年已進行重大改革,借此加強支持本地產業的角色,并推出多項措施,以提升其運作和管治。審計署的報告適時地協助促進局推進機構改革,審計報告中提出了多個可進一步改善的范疇,生產力局也正落實有關建議。報告提出的118項建議,該局已落實或正著手落實其中77項,也正跟進余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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