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門十二月十六日電 (記者 龍土有 畢永光)澳門特區政府公報今天刊登自來水公司專營合約的續約文本。新合約訂明,特區政府會利用調整公式參數,維持水費穩定。
根據合約續約文本,澳門特區政府將收取自來水公司水資源費,代替現時由水公司直接向內地購買原水,F時珠海供澳原水價格為一點五四元人民幣,新合約中,水資源費計算公式按每立方米零點九二澳門元計算,若以澳門元兌人民幣最新匯率中間價計算,特區政府每立方米原水價將補貼零點八八澳門元,公式中還包括政府向水公司補貼每月六十五萬澳門元。
合約規定,專營公司每隔三年才可向特區政府提出調整水費金額;至于水費逾期繳交罰款,則由現時按水費百分之三計算下調至百分之二,但最低罰款維持十元。
合約又規定,自來水公司需向特區政府繳交相當于收取水費總額的百分之一點五作為利潤回報。
新專營合約有效期至二0三0年七月七日,于合約屆滿前十年內,特區政府有權提出贖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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