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8日電 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香港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公布該局已向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下列薪酬調整方案,并追溯至2010年4月1日起生效.
具體如下:中層薪金級別及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為0.56%;首長級及高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加薪幅度為1.60%。
上述向職方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最近完成的薪酬趨勢調查所得的薪酬趨勢凈指標、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和公務員士氣后,作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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