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5日電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14日披露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就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回覆議員質詢的內容,她表示橫琴校區適用澳門法律,辦學規模已調整為1萬名在校生。
陳麗敏表示,特區政府和澳門大學均認為將來在橫琴辦學的澳門大學仍然是“澳門的大學”,因此其辦學理念、特色、校園內的法律體制,以至澳大師生進出校園,都應該與現時沒有實質的分別。有關單位建議在澳門大學橫琴校園內一律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律體系,包括現行的《澳門大學法律制度》、《澳門大學章程》、《澳門大學人員通則》,以及澳門大學各項內部規章等。
陳麗敏又指出,國務院將橫琴定位為粵港澳緊密合作示范區,并提倡大膽探索、先行先試的創新模式。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是粵澳合作開發橫琴島的首個項目,起著推動區域合作發展的關鍵作用。
對于澳門大學曾提出以1.5萬名學生的終極規模來作土地規劃,陳麗敏回應說,該設想是從長遠規劃以預留后備資源考慮,并不能理解成以招收1.5萬名學生為目標。經過大學群體討論及社會咨詢后,大學現已將校園整體規劃重新訂為1萬名學生的規模。(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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