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亞視股權爭奪戰25日再在高院提訊,庭上披露內地房地產大亨王征早于3月10日、即蔡衍明取得單方面禁制令前一天,已與查懋聲一方達成協議,日后可取到查手持的亞視可換股票據。
曾稱要“將亞視打造成亞洲CNN”的王征,也已透過查氏預先注資2300萬元打救亞視,供亞視發薪和繳付供貨商等開支。法官25日頒令將蔡衍明的賠償保證金加碼至3700萬元。
亞洲電視有限公司和查懋聲、查懋德控股的Panfair Holdings Limited,也于本周二加入戰團成為案中被告,與原本的被告即查懋聲、查懋德、查的法律顧問Peter George Brown及亞視大股東Antenna Investment Ltd,與原告、即以處女島公司神旺媒體控股有限公司名義入稟的蔡衍明一方抗衡。
由于新加入的亞視及 Panfair需時準備誓章,法庭遂將原本已訂于4月8日的聆訊押后,改于4月12日處理非正審禁制令申請。
查懋聲一方繼上周二申請提高賠償保證金后,25日再度要求將金額增加2300萬元。代表Panfair的大律師庭上呈上一封本月10日的信件,證明王征已與查氏一方達成買賣協議,Panfair會將手上的亞視可換股票據發給買家王征或他的名義持有人,而王征也已預先注資2300萬元,由Panfair撥給亞視,用以支付亞視的營運開支,當中包括用來發放薪金給員工和繳清供貨商欠款等。
律師指出,信件證明2300萬元這個金額并非憑空制造,假若禁制令延續下去,王征要久等至審訊終結,查氏可能因而蒙受損失,日后才向王征作出賠償。
但代表蔡衍明一方的大律師Charles Manzoni則反駁指,不論此案日后結果如何,查氏因這交易而生的債務都與蔡衍明無尤。Manzoni指,假若蔡衍明勝訴,證明查氏賤價發行可換股票據是違反董事受信責任及違反合約,蔡當然不用為查不能履行買賣協議而負責;即使蔡他日敗訴,法庭判亞視發行可換股票據是合理,查氏可按協議將票據轉給王征,不會蒙受損失。
法官認為查氏于案中承受一定的商業風險,遂同意將賠償保證金提高,但在金額中作出平衡,最終下令蔡衍明一方于7個工作天內,將新加的1200萬元賠償保證金交到法庭。
臺灣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持有的神旺媒體控股有限公司,于本月初入稟高院,控告亞視主要股東查懋聲一方違反董事誠信,要求高院禁制亞視發行可換股票據及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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