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中國香港隊奪得2009年東亞運動會男足冠軍。 中新社發 盛佳鵬 攝
中新網1月11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承接成功舉辦東亞運的氣勢,香港近期再次醞釀爭辦規模更大的亞運會。據悉,港協暨奧委會近日已作出決定,原則上同意香港提出申辦2019年亞運,借此改善香港的體育設施,待取得港府同意后,即會在3月底前正式向亞奧理事會提出“申辦意向”。
港協暨奧委會消息表示,提出意向后,仍有一兩年時間草擬詳細申辦書,再決定是否正式“去馬”。香港大可先在限期前“舉手”表態,以換取時間決定是否“參賽”。
亞奧理事會早前向會員發出邀請信,希望亞洲國家或地區在3月底前就申辦2019年的亞運會表達意向。據悉,港協暨奧委會日前曾經召開會議,經過討論后,香港的體育總會已基本上同意提出申辦當屆亞運會,但仍需取得特區政府同意,才正式向亞奧理事會提出香港具備申辦意向。
該會消息人士承認,香港目前的體育設施并不是完全符合國際標準,但體育界人士均盼望能借著爭辦亞運,可促請港府趁機加大力度發展體育,以及增加或改善現有體育場地。
但其表示,盡管理論上不用特區政府“批準”,但在提出申辦意向之前,港協暨奧委會既奧委會必須先取得港府口頭上的承諾,表示同意全力支持,才會正式“入紙”。他坦言:“申辦賽事涉及場地、交通、保安、運動員入境等多個環節,若不能得到港府首肯,而貿貿然去申辦,最終可能‘盞搞’。”但他認為,從官員近日言論所見,有信心可以取得港府支持。
據了解,有意申辦國家或地區須于今年3月前提出初步的申辦意向;按照常規,2019年亞運的主辦權會約于7年之前表決,有意申辦國家或地區須再草擬詳細申辦書,1至2年內才決定是否“去馬”,正式提出申辦。
熟悉申辦程序的體育界人士李德能認為,外間現階段對于香港申辦與否毋須過于在意,覺得提出意向是一種過于冒險或重大的決定,因目前根本毋須作出任何爭辦“承諾”,大可利用未來一年時間認真進行比較和分析,如果認為不宜去馬的話,到時撤回也無不可。
李德能指出,通常在表態后,國際體育圈也會有動作,可以更加掌握其他亞洲國家及地區的申辦動態。即使香港這次最終未必去馬,但也有助爭辦往后的亞運會,“香港已成功舉辦東亞運,在限期前再‘舉一舉手’表示有意申辦亞運,實在無妨。”
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近日曾經表示,若港協暨奧委會決定“去馬”,特區政府會全力支持配合及評估,個人認為香港有能力辦亞運,并看到可以帶來的好處,但會聽取各方意見再作決定。
港協暨奧委會會長霍震霆早前也稱,稍后會在港協內成立小組,跟進香港有意申辦2019年亞運的事宜。該報10日曾嘗試聯絡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彭沖了解情況,但截稿前未有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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