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廉政公署公開指TVB高層陳志云和錢國偉被指涉嫌以權謀私,要求多名電視臺藝員以較低收費,在有關廣告公司制作的綜藝節目中演出,新聞哄動全城。
娛樂圈是個講關系的圈,形成“陷阱”也特多,稍為欠定力也易“出事”。連給人感覺很聰明,EQ很高,高薪厚祿的管理層陳志云都卷入涉嫌貪污丑聞,令許多人跌眼鏡。
陳志云“出事”后許多熟悉他的人為他講好話,不相信他貪污,認為他許多時出席活動的酬金都捐贈做慈善,不需要貪污,希望他吉人天相,可知他平日待人真不錯。然而事實上他目前是涉嫌者,被拘查40小時后目前有條件保釋。雖不能太早對案件下定論,但對名譽已造成的傷害。
據熟悉無線制作方面的人透露,早年無線人力物力充足,基本劇集大型綜合節目都自己制作一向不假外求,所以香港不少獨立制作公司都很少制作電視劇,因為無買家。要說從無線外判節目中獲利機會很少,難度很高。近幾年多了優質韓劇及內地劇臺劇涌現,無線才偶爾買幾套來“間場”,加上開辦收費電視臺后需要外購多些劇集及一些特輯節目來播。
一般估計市場及營業部有機會“出事”的相信是與多了節目外判有關,TVB公司營業員接了廣告、產品介紹、特備節目制作的生意后,以往是公司自己制作的,近年因省成本,減省人手,一些廣告、產品介紹、迷你秀也外判給其它制作公司制作,其過程中牽涉到人脈關系多,自然是容易“出事”。
而高收視的綜藝節目牽涉到不少特約產品贊助商、廣告商,也是容易出現利益引誘,稍有貪念就易“出事”。
不過,講到公司高層透過影響力以“特惠價”找旗下藝員做事,在商業上得益,相信較難避免,因社會做生意流行互相關照、拍肩膀式合作,有權力有地位的人自然多人主動給面,獻殷勤;而且若高層搞活動叫幫手,藝人通常不好意思講價,自然給“特惠價”的了,這做法非常普遍,難警覺到已“犯錯”,看來高層還是別開口為妙。當然如果是刻意貪心“食價深”另當別論。不過被人訛得多,自然有人不服氣報官。
而藝人為求演出節目主動對監制、導演獻殷勤的,相信任何年代都有發生,誘惑多,犯錯機會就多,所以人的操守很重要。有人在位經年都沒有“出事”,就是定力好,不貪小便宜。江湖上不是流行一句:“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從古到今因此而貪的人最終都難以安享,貪字得個貧,明知危險陷阱為何仍要踩入去?是敵不過人性弱點?看來不想“出事”就要時刻自我警惕了。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