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標榜快速提神的能量飲料“紅牛”,被香港證實含有毒品可卡因。特區政府化驗所發現,香港出售的3款“紅牛”飲料,包括“紅牛可樂”、“紅牛無糖配方”及“紅牛能量飲料”,每公升可卡因含量介乎0.1至0.3微克,較臺灣驗出的高10倍。
禁毒處表示,管有或經營可卡因屬觸犯刑事法例,現正尋求法律意見,了解進口商及零售商是否需要負上法律責任,呼吁進口商及其它零售商考慮立刻停止售賣含可卡因的紅牛產品。
奧地利生產的提神飲料紅牛,被德國及臺灣先后發現每公升含有0.03微克可卡因,隨即港府抽查樣本化驗。政府化驗所1日晚證實“紅牛可樂”、“紅牛無糖配方”及“紅牛能量飲料”都含有微量可卡因,發現每公升含量介乎0.1至0.3微克的可卡因,有關單位現正化驗更多紅牛飲料的樣本。
香港衛生署和食物安全中心均表示,雖然化驗結果顯示有關產品含有極微量可卡因,在一般飲用情況下不會影響使用者的精神狀態或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香港兩大超市百佳及惠康為安全起見,早于結果發表前將有關產品收起。
禁毒專員黃碧兒表示,可卡因屬受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管制的危險藥物,除非在法例許可的嚴格限制情形下,管有或經營該藥物均屬觸犯刑事法例。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表示,可卡因由可可葉提煉出來,其中一個主要用途是麻醉,加入可卡因可令飲料“更好味”及容易上癮。他指長期飲用紅牛,毒素會積聚在體內,出現心跳加速、血壓上升及抽筋等現象,影響心、肝及腎功能,嚴重的更會死亡。他指出,市民一天內不可飲超過兩罐,而高風險人士包括高血壓患者、心臟病患者及孕婦更應該避之則吉,不能飲用有關飲品。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香港《危險藥物條例》,可卡因被界定為毒品,換言之,若香港發售的紅牛含有可卡因,不但要立即停售,市民也不得飲用或藏有,“如果真是有可卡因,市民收藏紅牛便等如藏毒,飲用紅牛便等如吸毒,一經罪成,最高可被判監數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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