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7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6日在香港旺角發生的腐蝕液體案中傷者被人迎面潑腐蝕液體,當中兩名女傷者頭及臉出現2級或1級程度燒傷,救護員需即場為她們敷上保護面膜,但仍恐有毀容之虞。
有醫生表示,人體燒傷分為3級,2級燒傷指傷者部分真皮層被破壞,傷口會自動“埋口”,毋須植皮,但會留下永久疤痕,如傷者毛囊被破壞,痊愈后可能無法再長毛發。
皮膚接觸腐蝕液體,皮膚細胞會被破壞,燒傷程度分為3級,1級燒傷屬最輕微,傷者皮膚表面會紅腫;2級燒傷則指傷及部分皮膚真皮層,皮膚會出現水泡、紅腫;3級燒傷是指傷者表皮徹底受損,傷及大部分真皮,神經被破壞,影響真皮生長,情況最嚴重。
倘腐蝕液體入眼,可能會灼傷角膜,影響視力,嚴重會導致失明;倘傷者吸入或吞下腐蝕液體,呼吸管道會被灼傷,導致氣管腫脹。
屯門醫院急癥室醫生馮顯達表示,傷者需小心處理傷口,避免細菌感染。一般來說,如傷者屬1級及2級燒傷程度,傷口會自動“埋口”,毋須植皮,但會留下永久疤痕,皮膚色素也會改變。倘傷者的毛囊也被破壞,痊愈后可能無法長回毛發。如傷者的疤痕太大,可穿著壓力衣防止及控制疤痕生長。3級燒傷者則需要接受植皮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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