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8日電 據新華澳報報道,民主新澳門候選人再被踢爆“劣跡斑斑”,繼有市民披露吳成芳被判監事件后,又有知情人爆料,民主新澳門尚有多名候選人涉刑事罪案,第三候選人陳華強因醉酒駕駛留有刑事案底。
爆料指候選人視法律為無物
落款“一位澳門市民”的爆料人揭露:“陳華強于今年2月12日凌晨5時,駕駛他爸爸的電單車(車牌號碼: CM44226),被交通警員截獲,當時他滿身酒氣,經酒精測試證實嚴重超標,案件要轉介刑事法庭審理,陳華強被刑事法庭第二庭裁定醉酒駕駛罪名成立,科處60天刑事罰金,每天罰款60元澳門幣,共3600元,若不交罰款將被判入獄40天,禁止駕駛機動車輛1年,并留有刑事案底。”
爆料人說:“世界各地對酗酒駕駛規定不一,澳門于2007年將醉酒駕駛刑事化,這是市民之幸。可惜一些人視法律為無物,胡作非為,有人詐騙偽造文書,有人醉酒駕駛,之后居然可以面不改色去參加立法會選舉,令廣大市民為之氣結!”
爆料人士解釋其爆料原因,稱澳門立法會選舉宣傳自9月5日開始以來,見到新澳門學社兩組參選名單中有候選人涉到多宗刑事罪案,有的被立案偵查,有的已經判刑,但他們卻仍在臺上聲稱要代表市民,實在讓人看不過去。
陳華強回應似得高手指點
記者電話聯系陳華強,他對醉酒駕駛留有刑事案底之事直認不諉。但當被記者問到對事件被曝光點睇時,卻不敢實時回應,“快閃”一句“我一陣再覆你電話”,讓記者等候。
約10分鐘后,似乎得到“高手”指點的陳華強信心十足回應記者提問:“我想由我這件事話知市民,不是好輕視醉酒駕駛”,他又說:“好彩我上次超標,沒有發生意外,我經過這件事很后悔,絕對不會再醉酒駕駛。”他繼續稱自己是因為不重視醉酒駕駛的危險,才會發生此事。
陳華強表示,自己醉酒駕駛被留刑事案底之事,在參選之前已經向學社告知。而學社對事件影響的意見,陳華強稱:“覺得這樣很正常,我們都已經做好準備”,“我們的回應就是,等市民做一個明智的決定”。
之后陳華強卻又信心不足:“自己所講并不代表學社,只是個人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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