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9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一名年約六旬、體重近200磅的小巴司機,日捱12小時開工賺錢養家,但早前卷入撞車意外被索逾萬元賠償,疑因捱壞身體兼憂心官司雙重影響,28日晨開工后不適,停車深水埗元州街站頭時猝死車廂內,同事在3小時后揭發,惜已返魂無術。妻兒到場認尸神情哀傷。
猝死男子王明光(58歲),和妻子育有一對兒女,一家4口住在大窩口區私人屋苑,因長女現時修讀副學士課程,次子還在中學讀書,皆暫時未能自力更生。死者雖年近花甲,仍要上班賺錢負擔家計開支。事主猝死原因有待剖尸檢驗,不排除涉及心臟病問題。
事主早年任職印刷制版工作,約10年前改行任小巴司機,近5年專責一條紅頂小巴線,行走青山道至土瓜灣,開工時間由晚上11時至翌日上午11時,每日開工12小時,扣除約400元車租及油錢等,月賺約1萬元。他體重近200磅,明顯有大肚腩,健康狀況一般;平日行家和他吃飯聊天時,都會相勸“吃少些”,否則易患心臟血管疾病。
現場在元州街近昌華街的小巴站頭,28日上午7時許,事主開工期間突感身體不適,把小巴停在該處休息,期間曾致電稍后接更的陳姓同事,要求提早取車,但他認為時間不合而拒絕。之后3小時,該小巴一直停在站頭沒有開動,有行家經過發現,見男司機躺在司機位,以為只是睡著,雖感奇怪仍不以為意。
至上午10時36分,陳姓同事到場準備接更,赫見事主面色發黃、口唇張開,叫拍俱無反應,大驚報警求助,救護員趕至證實他已死去多時,毋須送院。陳先生事后大感內疚,認為如應允提早接更,或可及時發現救回性命。
事主妻子及兒女等家屬,接到警方通知趕到站頭了解情況,神情哀痛,安排冥鏹等物在小巴上燒香拜祭。該輛小巴車主事后表示,愿意支付家屬1萬元恩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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