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4月1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14日發表《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總結前一階段公眾咨詢結果,提出2012年兩個選舉辦法的具體建議。
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唐英年當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發表聲明。他說,咨詢期內收集到的蕓蕓意見中,有幾條主線相當清晰:市民普遍希望2012年政制向前發展,不要原地踏步;六成受訪市民支持咨詢文件提出的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的主要元素;過半數受訪市民支持特區立法會通過政府建議的2012年政改方案。
唐英年介紹了2012年兩個產生辦法建議方案的主要元素。
在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方面,特區政府建議:選舉委員會人數由800人增加至1200人。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以相同比例增加委員名額,即每個界別增加100個議席。第四界別(即政界)新增100個議席中,75個席分配予民選區議員,加上原來的42個議席,日后將有117個議席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委任區議員不參與互選;余下25個新增議席,10個席分配予立法會議員,全國政協委員增加10席,鄉議局增加5個席。
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人數維持在選舉委員會人數的八分之一,現階段不設提名人數上限;現階段不改變行政長官不屬于任何政黨的規定。
在立法會產生辦法方面,特區政府建議:議席數目由60席增加至70席,分區直選和功能界別各占35席。新增的5個功能界別議席,以及原有的1個區議會議席,全數由民選區議員互選產生,即委任區議員不參與互選。互選方式采取“比例代表制”。維持現在非中國籍和持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參選12個功能界別議席的安排。
唐英年表示,這套方案的優點是充分借助民選區議員具備的廣泛民意基礎,加大兩個產生辦法的民主成分。特別是在立法會功能界別選舉方面,不再增加“傳統”功能界別議席,令41個(即接近六成)議席直接或間接由地區選舉產生。
唐英年指出,特區政府現階段的目標是推進2012年民主發展,為兩個選舉辦法注入新的民主元素。特區政府明確表態,人大常委會2007年的決定所訂明的普選時間表是嚴肅的、是有憲制和法律效力的。
唐英年表示,特區政府的目標是在今年7月立法會休會前,正式提出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兩項議案并進行表決,以預留足夠時間,在今秋至明年第二季期間完成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或備案程序,通過本地相關立法,并在明年年底前制訂落實各項具體細致的選舉安排。
唐英年說,中央和特區政府都抱著最大誠意去推動香港的民主發展。特區政府相信,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框架下,這個建議方案最有機會得到多數市民、立法會、行政長官及中央政府接受,令2012年香港政制能向前發展,不再原地踏步。
他說,最近社會上有關政制發展的討論趨于務實和理性,這將有助促進香港社會良性互動,有利于香港政制進一步民主化。
特區政府于2009年11月18日發表《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咨詢文件》,就如何加強2012年兩個選舉的民主成份,提出可考慮的方向,并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公眾咨詢。咨詢于今年2月19日結束。期間,特區政府廣開言路,進行廣泛有序的公眾咨詢,收集立法會、區議會、社會不同界別的團體和人士,以及市民的意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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