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3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16歲援交少女被肢解案22日續審,結識被告丁啟泰10載的“好兄弟”謝彥德22日任控方證人,形容被告“容易發脾氣”,并憶述被告于案發當晚三度致電他,聲稱“不知道為什么會突然掐死一個女仔”,然后向他詳細講解“分尸”經過,更聲稱“不想見到個女仔樣子,所以將她面皮撕落!”
24歲被告丁啟泰否認謀殺16歲少女王嘉梅。現年30歲、任職物流文員的被告友人謝彥德22日供稱,他于10年前在大牌檔認識被告。他回憶去年4月26日晚上12時許,跟女友到尖沙嘴金龍會的士高消遣,期間多位朋友加入,而被告也于翌日凌晨到達,與他們一起飲酒猜枚,并有服用K仔和搖頭丸,藥力生效后被告坐下睡覺,但認為被告仍然清醒,與他聊天時仍“有問有答”。
謝彥德續稱,三人于27日早上7時許乘的士回石硤尾,被告當晚三度致電他,指稱自己“殺了人,不知情掐死一個女仔”,以菜刀砍斷死者的頸項,又指“這個女仔同他講話好想死”,然后便詳細描繪分尸過程,更指“原來人里面有好多肥膏”,又說“不想見到這個女仔樣子,所以將面皮撕落”,最后把碎骨棄置街市豬肉檔的竹籮內。
被告于翌日開工時不斷問他“信不信我殺了人”,但最后當他問被告是否開玩笑,被告則指“是,同你講笑的!”被告于5月3日跟他到的士高消遣時,也照樣飲酒猜枚。
謝續指,當被告指自己殺人時,他感到“好難接受”,又記得有一次他曾在被告面前按了“3個電話鍵”,被告立即喝止“你不是想報警呀?”他形容被告“容易發脾氣”、喜歡獨處及內向,但認同多數只會“講粗口”發泄,他表示忘記被告于何時開始服用K仔等藥物,但未曾目睹過被告吸食藥物后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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