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0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香港16歲援交少女王嘉梅被嫖客殺害肢解棄尸案,轟動全城。警方強調,“援交”一詞在香港法例中雖然沒有特殊定義,但是提醒現時多項法例都有規限互聯網使用,無論透過互聯網招攬客人、誘使他人提供性服務都屬違法。
而今年有15%強奸案及4%非禮案受害人,也從網上途徑認識疑犯。警方呼吁青少年小心使用互聯網,已交專人每日作網上巡邏,加強搜集情報嚴打。
援交風氣在港蔓延,已響起警號。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李家超29日總結今年上半年罪案情況時表示,“援交”一詞近期才興起,香港法例目前未對該詞語有任何特殊定義,“雖無法例針對‘援交’,但現行法例對有意圖進行商業性交易,有一定規限。”
李家超提出,在網上留下征友援交訊息、利用交友網站招攬客人、進行性交易協議,都屬違法,可能已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計算機罪”、“以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又或是張貼相片、語言等,也可能干犯“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條例。
如果受害人未滿16歲,更可能觸犯“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不過,每宗案件不盡相同,難以一概而論。為保障未成年少女,警方如在打擊援交執法行動中截獲年幼少女,會視乎需要轉介社署跟進。“如果我們覺得受害女士需要得到社署幫助,會通知社署,也會于有需要的案件,向法庭申請青少年保護令。”
李家超說,去年9月和今年4月的兩次行動中,已分別拘捕16名及6名港人,涉嫌操控賣淫及以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罪名,最高判監達21個月。
“市民應該明白,利用互聯網結識朋友,和促使非法性交是兩回事。” 李家超強調,警方已交專人每日進行網上監察,“目前每日都有專人在網上巡邏搜集情報,并安排隊伍處理問題,也有與網站經營者保持溝通。”
李家超相信,“網站經營者大多愿意將信息刪除,因為當中涉及‘操控他人賣淫’、‘倚靠妓女維生’等罪行。”近日警方已和8個網站的負責人接觸,在相關網頁刊登警告提示訊息,并呼吁網站自律。
除了援交,據警方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的性罪行個案中,有15%的強奸案和4%的非禮案,受害人都從網上認識疑犯,青少年應加強警惕。
直言自己曾接觸交友網站的李家超,再三呼吁青少年小心網上交友,應自己保護自己,并重申網上世界也受法律監管,切勿利用作非法行為。“情報科會從不同層面搜集情報,打擊罪案。”如有青少年在網上聲稱自己涉及黑社會、吸毒及刑事恐嚇如“快閃強奸”等,均會被警方檢控。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