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4日電 據香港《明報》報道,已故香港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爭產案主審法官林文瀚早前收到一封署名“陳振聰”的恐嚇信,警方表示案件已交由商業罪案調查科跟進,有需要時可為法官提供保護。
林文瀚13日如常開庭審案,進出法庭都是獨自一人,司法機構內的保安也未見加強。陳振聰透過代表律師對事件表示憤怒,強烈否認是發信人。
13日上午10時,林文瀚如常審理一宗司法復核案,在庭內不見任何加強保安。據悉,自爭產案展開后,單是陳振聰一方已收過極多意圖不明的信件,而早前也曾有一名聲稱與陳振聰有關系的女子去信法庭,但內容不詳,其后陳須向法庭澄清,該信件最終并無影響案件進度。
警方表示已收到有關信件,商業罪案調查科正跟進了解事件。消息稱,警隊高層對案件非常關注和重視,有需要時可向法官提供保護。
有資深警官表示,警方會否向涉案事主提供人身保護,須視乎案件性質。若歹徒明言會對事主不利,負責調查案件的主管會先衡量信息的“真確性”,若有需要會安排探員24小時保護事主,通常是由調查單位負責。一些重要人物或法庭的重要證人,則交由保護要人組(G4)貼身保護。
警官又說,保護行動要花很多人力物力:“一般要24小時保護事主,較輕度級別的,至少每更要3人,每日分3更;保護重要人物,每更可能要出動5至6人,兩部車全天候戒備,事主外出時,要兩車前后照應,甚至游船河都可能要通知水警輪在附近戒備。”
13日有10多名記者在高院各處出入口守候,至晚上6時許,司法機構新聞官再三提醒記者不要引起混亂,20分鐘后即見林文瀚獨自駕駛深藍色的凌志房車離開高院。
林文瀚發現大批攝影記者撲向其座駕拍攝,也稍為放慢車速,但他沒有拉下車窗回答記者提問,表情甚為無奈,及后林文瀚向記者輕輕揮手,示意要開車離開,多名攝影記者沒有理會,繼續追前拍照,情況一度頗為混亂。
陳振聰的律師麥至理13日發表正式澄清,指恐嚇信與陳毫無關系,并已從法官書記處收到信件副本,又已去信林文瀚,建議把事件交給有關方面調查;他們又對信件流傳給傳媒表示震驚及關注,也拒絕透露信件內容。代表華懋慈善基金的律師何文基承認收到有關信件,龔家上下也已看過內容,但沒收到任何指示應如何處理。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已將有關信件交給警方調查,林文瀚法官將會繼續處理爭產案。案件已定于下月21日進行結案陳辭,并于10月19及20日作指示聆訊,稍后再由林文瀚下達判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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