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2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一名由男變女的變性人,早前欲與男友結婚,惟因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被婚姻注冊處拒絕注冊結婚,變性人認為有關規定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申請司法復核,高院已批準有關申請,正等候排期聆訊。
這名變性人五年前接受變性手術,由男性變為女性,身份證上的性別已改為女性,但出世紙仍注明是男性,早前她欲與男友結婚,但婚姻注冊處指出,只限天生是男女性別的人士結婚,拒絕她的要求。她早前提出司法復核并已獲得批準,正排期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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