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0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世紀爭產案被判敗訴的陳振聰再出招,以28天的上訴限期包括公眾假期,不夠時間向英御用大狀拿取法律意見為由,19日透過齊佰禮律師行書面向法庭申請延期一個月提出上訴。司法機構將會定出日期開庭,由主審法官決定是否批準。據悉,華懋慈善基金將會提出反對。
現年55歲的陳振聰,本月2日被判爭產案敗訴,更被主審法官在長達362頁的判詞中,直指陳向法庭展示的2006年遺囑是偽造。他較早前已撤換原有的何敦•麥至理律師行,改為由齊佰禮律師行負責其爭產案一切的法律事務,并須于頒布判詞后的28天內,向法庭呈交上訴通知書,列出上訴的理據。
消息稱,陳方律師認為28天的限期包括公眾假期,根本沒有足夠時間向英國御用大狀拿取法律意見,故此,齊佰禮律師行19日以書面形式,向法庭申請延期上訴時限一個月,即由3月2日延至4月2日。司法機構將會定出日期開庭,聽取該項延后的申請,屆時主審法官才決定會否批出一個月的延期。
陳振聰方面也知會了華懋慈善基金,據該報得悉,華懋慈善基金會提出反對,認為案件應盡快處理,不應再把爭產案的上訴拖遲。
渾號“哨牙Ton”的陳振聰在更換律師后,已是第二次出招。之前一次是他在輸官司翌日下午,警方商罪科即采取拘捕行動,持四張由東區裁判法院簽發的搜查令,先后到陳的山頂歌賦山寓所、宏霸數碼,以及宏霸高層朱偉民和周百瑾寓所搜查,并檢走大批文件、電腦,甚至夾萬,警方更帶隊到當時替陳振聰打爭產官司的麥至理律師行檢走一批文件。
陳振聰不滿本身與律師之間的對話資料被警方檢走,上周三透過齊佰禮律師行,入稟高院控告警務處處長及律政司司長,要求法庭頒令該批被警方檢獲的文件,屬于“法律專業特權”,警方和律政司不能“解封”。這宗挑戰警務處處長和律政司司長的案件將會排期在高院聽審。陳振聰目前準以500萬現金擔保外出至下月初向警方報到。
據知,由于警方未能拆開從陳振聰以及代表律師行處檢走的大批文件,至今無法整理涉案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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