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4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一名女子隱瞞內地有物業,詐騙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共逾七萬五千元,并與一名男子假結婚,以讓該男子申請香港居留權資格,被廉政公署拘控。被告三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八個月。
魏麗亞,五十歲,無業,還被裁判官馬保華裁定違反緩刑令,須加監九個月。被告較早時觸犯管有一張偽造香港身份證罪名并被判緩刑。裁判官亦命令被告須向港府歸還逾七萬五千元作為賠償。
被告早時承認六項罪名,即五項欺詐及一項串謀詐騙。廉署較早時接獲貪污舉報,調查其后揭發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被告自一九九九年六月成為“綜援”受助人。二○○六年三月,被告及她當時的男友在深圳以五十四萬元人民幣購入一個物業。兩人其后以一百零二萬元人民幣出售該物業。二○○六年五月至二○○八年四月期間,社會福利署(“社署”)的社會保障主任向被告進行多次審查。在五次審查進行時,被告均沒有向“社署”有關主任披露她擁有該物業。被告結果詐騙“社署”發放“綜援”共逾七萬五千元。
案情還透露,被告于二○○四年初與一名男子進行假結婚勾當。兩人在香港的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儀式。入境事務處因此而被詐騙為有關結婚發出證書,令該名男子可申請香港的居留權。但該男子從未有向入境事務處就在港居留提交申請。去年四月,被告與該男子離婚。被告其后被廉署人員拘捕。她承認該名男子答應支付她三萬五千元以進行假結婚,但她只收取二萬元首期費用,控方昨日由廉署人員潘德怡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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