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3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亞視股權爭議案昨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正式開審,原訴人蔡衍明控告亞視大股東查懋聲違反董事誠信,未有履行分批增加注資的協議;并在蔡衍明缺席董事局會議時通過以低價發行可換股債券售予內地商人王征,令查氏一方股票更有投資吸引力,亦變相讓王征入股亞視。昨日與訟雙方均未有親身到法院,而由代表律師出席,原訟人向法院申請禁制令,以禁止亞視部分股權交易活動。高院今日繼續審訊。
上月四日,臺灣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以神旺媒體控股有限公司身份,入稟高等法院控告亞視大股東查懋聲等人違反董事誠信,未有履行協議,要求法院頒布禁制令。
案件昨日在高院開審,與訟雙方均未有到場,由律師代表出庭。蔡衍明的代表律師首先陳詞說,原訟人蔡衍明在去年11月17日的亞視董事局會議上,其代表明確表示反對以低于兩元四角七仙發行可換股債券的建議。
蔡衍明代表律師指出,根據與訟雙方協議,查懋聲需要向蔡衍明出售百分之二點七五股份,令蔡可取得董事會控制權;另外亦協議查懋聲增加注資,蔡衍明才增加注資,避免亞視股權有更大變動。
但查懋聲用多種方法,令蔡衍明無法取得控制權,包括以兩毫八仙低價,向內地房地產大亨王征發行低價可換股債券,令王征原需以二億元收購亞視百分之三十六股權,現時只需以八千三百萬元便可取得亞視百分之五十八投票權,亦讓查懋聲可乘機將亞視股票脫手。
原訟大律師指出,當年蔡衍明買入亞視股權后,股東之間有協議,不得以低于每股兩元四角七仙出售,但如今以低價發行可換股債券,明顯已違反協議。
查懋聲一方聲稱,有會議筆記和會議紀錄第二版草稿,證明董事會一致通過發行計劃。蔡衍明律師回應稱,蔡衍明當日沒有出席亦不知情。律師還說,連同由查懋聲提名的四名董事,加上查懋聲本人的一票,在董事會的九票中可穩占五票,令查懋聲有控制權;而且查懋聲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決定,變相令蔡衍明的持股量攤薄,令查氏一方的股票更具投資吸引力。
鑒于申請的禁制令包括查懋聲行使可換股債券的權利,可能令查懋聲在這段時間出現潛在損失,故此法庭要求蔡衍明一方先向法庭支付二千五百萬元保證金,供法庭存檔,以保障在臨時禁制令期間,查懋聲可能出現的損失。高院將于今日繼續進行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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