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商人陳振聰被香港稅局追收利得稅及物業稅連利息,合共3.4億元,案件首次在區域法院處理。
代表陳振聰的大律師在庭上透露,稅局上月發信給花旗銀行,要求從陳振聰名下的戶口,支付欠款。
陳振聰一方反對稅局做法,聆案官決定將案押后28日,等候稅局提交反駁文件。雙方均沒透露,陳振聰于花旗銀行有多少存款。
陳振聰代表律師江惠明散庭后說,陳振聰已繳付保證金予法庭,與及呈交撤銷稅局向花旗銀行直接取款的反對陳詞。
參與互動(0) | 【編輯:吉翔】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