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8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與內地旅行業界與監管部門合力催谷“誠信游”、“品質游”期挽回香港游聲譽,但在龐大的旅游市場上,仍有一些雜牌旅行社以低價接團,再與以宰客為生的商家軟硬兼施迫旅客購物。
身為內地某傳媒的新聞編輯汪彩萍,日前向香港文匯報記者回顧傷心失望的香港游經歷,痛數無良業者罪狀,要求特區政府加強監管。
汪彩萍于11月19日在深圳以1,340元參加保×旅游公司的港澳4日游“拼團”(即由來自不同地方的游客臨時組成旅行團)。
第一宗罪:高匯價呃換港幣
她于早晨7點多鐘如約到達皇崗口岸,接待的李先生即提醒他們,出關時若攜帶超過5,000元人民幣會被罰款,帶他們去換港幣。結果,有的旅客換了5千,汪女士也換了2千元。每千元港幣要1,035元人民幣。汪女士后來發現,過關時海關并不檢查帶了多少人民幣,而在香港各商場都掛著歡迎使用人民幣的牌子,即使兌換港幣,每千元最多只要1,020元人民幣。“想不到我們還沒進香港,就被這位貌似憨厚的李導游宰了一刀。”
第二宗罪:觀光行程如趕場
游港兩日,整個觀光行程加起來不超過5小時。首個觀光點是淺水灣,“我們到達淺水灣已快一點了,導游給我們15分鐘,并一再告誡大家不要遲到,否則要自己掏錢租的士去追旅游團。結果,團員只拍了張到此一游的照片就與這個景點告別。”
午飯后的行程是海洋公園,導游亦換了陳先生。“他限定我們在這兒呆2個小時(結果只有約1個半小時)。”汪女士說,“由于時間限制,下了登山纜車后,我們直奔鯊魚館和海洋館,但也只如過眼云煙看了一下。其它讓人心動的機動游戲項目我們根本沒有時間去光顧。”剩下的行程,是約15分鐘的太平山觀夜色朦朧,和20分鐘在會展中心的門外走了一圈,以及夜游維多利亞港灣。
對于這像趕場一樣的行程安排,“導游不斷向我們說,香港不是游玩的地方,既沒有名勝古跡,也沒有名山大川……”
第三宗罪:投訴膳食遭恐嚇
由于要騰出時間購物,整個行程安排得很緊。汪女士說,首日午餐時已接近中午兩點。“我們用膳的地點是一家叫‘望×海鮮樓’,這家海鮮店,其實沒有什幺海鮮,‘7菜1湯’ 3葷4素,因為菜的份量較少,所以一掃而光,只有兩條細長的‘刀魚’因為腥味太重無人問津,米飯里面還有一種難以下咽的特殊味道。”
汪女士曾對導游談過此事,但即被“警告”:“你不能亂說,你說有一股難聞的味道,你有證據嗎?你要負法律責任的。”
第四宗罪:強洗腦歪曲香港
汪女士說,為替鼓動購物做好準備,導游在旅程中不斷為團員“洗腦”。第一招是將香港描繪成一個物欲橫流的社會,第二招更要命,將香港描寫成一個恐怖的社會,“如果你碰到黑社會,或者證件和錢包被偷,那你們就別想回內地去了,有可能流落街頭,當叫花子。”
她建議,對有這種不良做法的人,要予以懲誡,不要讓一粒老鼠屎攪壞了整個香港旅游市場的良好形象;同時希望香港的旅游市場可報出實價。她說,“內地人去香港旅游并不想依靠香港的商家老板贊助吃住行,是多少,就報多少,既要讓香港從事旅游業的商家有利可圖,也要讓內地普通市民承受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