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9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針對正在咨詢業界意見的“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制度”,澳門地產發展商會認同法規有助提升中介業務競爭,但學歷水平是業內爭論熱點。建議法例生效前兩年,已從事該行業、持有業界團體推薦信及完成特區政府指定培訓課程及考試合格者,可豁免學歷認證。
澳門地產發展商會早前為會員分批舉行座談會,征集意見,日內向特區政府提交十點建議。
每月舉行資格考試
至于從業人員資格,副會長洪吉勇認為,不應因輕微過錯而扼殺改過的機會,宜把咨詢文本內的不能擔任房地產經紀嚴格設定在“最近三年內因為欺詐、舞弊、房地產代理和交易的違法行為被定罪,且被處一年或以上實刑情節者”。
其次,要求申請牌照的人士擁有初中學歷,宜只限新入行者,已從事多年地產中介,則經驗搭夠便可。洪吉勇說,學歷門坎在業內惹起強烈反彈,認為扼殺就業機會。至于資格考試,也宜在法律制度生效后半年,每月舉行一次,方便需要考牌的人士。
此外,建議延長牌照有效期至五年,且續期時只要遞交信譽行為切結書便可自動續期,免浪費特區政府資源。
未領牌者如何監管
罰則方面,倘因違規被罰款而未繳交者,被中止有關準照。一旦補繳,應可恢復效力。至于吊銷準照,不應同時取消其考試合格證書,因當事人仍可通過行政和司法程序進行申訴,或有能力解除導致吊銷準照的原因。
至于咨詢文件規定房地產代理不得同時向承讓和轉讓方提供服務,該會認為此舉不宜強行,不應由客戶決定代理的服務范圍。且高端律師行業尚未規范,低端地產中介更應給予空間。
冀成立監察委員會
行政監察管理制度里,草案建議組織咨詢委員會,該會認為不如設立監察委員會,邀請專家參與,聆聽、接納業界反映的意見。此外,應制訂房地產中介的業務方向指引,讓行業有序發展。
此外,洪吉勇希望可以降低現行的物業轉移稅率及樓花買賣臨時登記費用。他說,近年樓價飆升,物業交易仍按3.1%稅率征收物業轉移印花稅,加重置業者負擔。另中間轉移稅率也按樓價百分比征收,降低購買方實時登記意欲。應調低兩稅率,既能在低成本下推動購買方登記,避免一屋多賣,同時能助特區政府推行電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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