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7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特區政府就東望洋燈塔周邊地區的建筑物高度限制終定案,并以行政長官批示于16日頒布落實。其中,澳門金融管理局旁邊一幢興建中的超高層樓宇因圖則超過該區新訂定的限高,特區政府將要求地盤實時停工,跨部門小組也將與有關發展商磋商“削高”及相關的補償問題。
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東方拱門”側多幅地段的高度限制訂為海拔90米,與前面的新口岸區、皇朝區看齊。
2.8平方公里范圍限高
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則指出,為了加強對世遺景點及四周環境、景觀的保育保護,特區政府聽取了世遺專家的意見,考慮到澳門的實際情況及可持續發展的需要,調整了松山燈塔附近一些地段建筑的控制性指標。他表示,特區政府非常重視居民意見,并將環境保護和對世遺景點、景觀的保育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
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文化局16日聯合舉行記者會,介紹新的限高方案。限制東望洋燈塔周邊約2.8平方公里范圍內的新發展樓宇高度,并劃分了11個區域不同的高度規限,當中有3個區域的限高在海拔52.5米;有4個區域限高在海拔46至47米,建筑物容許高度最高的2個區域也不得超過海拔90米。
有關高度限制已通過第83/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于16日《政府公報》刊登。
中聯辦地段無礙景觀
樓高海拔88米的中聯辦新大樓工程座落的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東方拱門側的多幅地段,原來的限高批示在前年取消后,于新的批示訂定為海拔90米。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代廳長劉榕表示,這幾幅土地的限高問題是公眾最關心的問題,有關單位循不同渠道收集到居民、專家學者發表的意見超過300條。
澳門特區政府也曾咨詢世遺專家的意見,世遺專家也到現場視察過。專家認為,該區建筑物90米限高,對燈塔本身的景觀影響較低。因此,綜合居民及專家的意見后,該區90米限高是合適的。
超高樓將停建商賠償
近年惹來街坊反對、若憲馬路一個施工中的超高層地盤,則因為抵觸新的限高批示而有可能要“半途腰斬”。按新的限高批示,該區建筑物不得高于海拔52.5米。但該幅樓宇已批準的建筑高度達海拔126米,超出限高一半有多。
工務局長賈利安表示,該地盤已建的上蓋高度尚未超過52.5米,但無論如何,批示公布實施后,這些新建筑同樣要遵守新的限高要求。因此,工務局將要求有關地盤實時停工。
工務局、文化局、物業登記局、財政局、地籍局等部門將組成跨部門小組,與有關發展商磋商削減樓宇高度及賠償等問題。
政府將嚴守世遺公約
特區政府官員16日在記者會上多次強調,這些地區是在世遺核心保護區及緩沖區以外,加上澳門地方非常有限,人口密集,因此,須在世遺保護及城市可持續發展兩者之間尋求平衡。
文化局副局長陳澤成相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遺產中心理解及支持澳門特區政府的決心和努力,以及將要面對的協調問題。特區政府也將嚴格遵守世界文化遺產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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